2017年海南萬寧市事業單位招聘44人公告
各鎮人民政府,興隆華僑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市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充實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導,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的改善和優化,努力建設一支素質較高、專業配套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王 立(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李海寧(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歐天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蔡篤龍(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朱 牧(市財政局局長)
唐躍成(市保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歐天明兼任辦公室主任,何光祖(市人社局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4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除此之外,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也應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職位所要求專業的對應學歷。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公告。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啟事。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4日—10日(周六、日正常報名)。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按規定時間到萬寧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地址: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市人民醫院急診往北600米)報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可自行登錄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下載附件,也可到報名現場領表)。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3張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位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不含臨聘人員)的,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按崗位進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名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計劃的崗位,允許報考人員在統一報名結束后2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6、聯系電話:0898-62232689。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1、筆試。
由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50分(即筆試成績達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進入面試資格)。
3、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1:2的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筆試結束后、面試開始前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專家負責。
4、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即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七)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給予辦理入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七、工作經費
招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八、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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