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昆山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招聘8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80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分配,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具有全日制大專或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3、昆山戶籍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 8月26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5年 8月26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1。
8、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存在違法違紀情況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和程序
1. 報名方法:本人現場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本人身份證。
2. 應聘材料要求:《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打印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
以上證件、證明均需交驗原件,提供復印件,并且報名當天提供,過期無效。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
3. 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6日(09:30-11:30,13:00-16:00)。
報名地點:昆山市市后街159號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1樓服務大廳
報名費:100元/人(報名審核通過后現場繳納)
咨詢電話:0512-57791033
4.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時請將相關證書復印件交予報名處。
三、筆試與面試
統一組織筆試和面試(具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筆試設開考比例1:2。報名、資格初審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體檢的人員按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四、體檢與政審
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根據招考崗位所需政治素質,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
如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額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錄用
1、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公示后由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發放《錄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2、待遇:按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崗位二類工作人員的待遇執行,并繳納“五險一金”。
六、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512-55195362。
本簡章由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2017年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二類工作人員報名表》
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柏廬城市管理辦事處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