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丹東市特崗教師招聘330人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的《2017年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的工作方案》(遼教發[2017]42號)精神,按照《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我市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計劃
(一)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熱愛教育事業;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截止到網上報名結束時,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7、具有丹東地區戶籍;
8、報名者除具備上述招聘條件外,還需具備所報招聘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報考人員應具備××證書的,報考人員持有的證書須為2017年7月31日前發放的。招聘崗位要求報考人員具有丹東地區戶籍,戶籍落戶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22日。
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出現糾紛責任由考生自負。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和已經納入遼寧省“特崗計劃”的教師均不可報考。
(二)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丹東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報名事項
(一)網上報名時間及網址
1、2017年8月25日9:00至2017年8月27日16:00。
2、報名網址為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二)報名資格初審時間和地點
1、報名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3:00至16:00時;2017年8月31日9:00至11:30時。
2、報名資格初審地點
詳見2017年丹東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報名繳費時間和地點
1、報名繳費時間
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3:00至16:30時。
2、報名繳費地點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四) 報名程序
今年我市“特崗計劃”公開招聘考試要求考生誠信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到各縣(市)教育局資格初審、再到市人社局繳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ndd.hrss.gov.cn),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及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2)等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并按提示填報有關信息,并確保填寫相關信息真實有效。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審核后,打印《2017年丹東市“特崗計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2017年丹東市“特崗計劃”公開招聘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照片要求為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報名表》和《準考證》的電子版照片須為同一底版。
2、報名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攜帶填寫完畢并打印(含照片)的《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戶口本、報到證等證書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到各縣(市)教育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單位審查完報考人員相關證件后,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在報考人員《報名表》“資格初審意見”一欄填寫“建議報考XX崗位”,同時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資格初審單位的公章。資格審查最終結果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復審和用人單位考察時終審結果為準。
3、繳費。報考人員需攜帶資格初審單位簽署的建議報考XX崗位、審查人簽名并加蓋資格初審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和《準考證》各1份(打印紙均為A4紙),到市人社局繳費確認。報考小學班主任崗位的考生,報名時除需攜帶上述兩份表格外,還需攜帶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要求均為A4紙)。報名費為50元。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五)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3、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時,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同時,對弄虛作假者,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開考比例為1:2) 招聘崗位予以調整或取消,并將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表》和《準考證》中的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等內容時,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得漏填或錯填。崗位代碼為報考人員所報崗位的依據,如果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相符合的,按崗位代碼認定。
6、報考人員查對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時,應依據《2017年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2)。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的專業名稱須與所要求的專業名稱相符。招聘崗位設定專業為某個專業或某些專業的,凡符合其中一個專業要求的畢業生都可以報考;招聘崗位設定專業為某類或某些類的,凡符合某類或某些類中一個專業要求的畢業生都可以報考;招聘崗位不限制專業的,各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普通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指導目錄》的,參考執行《專業指導目錄》。
7、報考人員需注意不能用專業方向報考。例如,報考人員畢業證書專業為小學教育(英語),英語為該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方向,該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專業要求為小學教育的崗位,而不能報考專業要求為英語的崗位。
8、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要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組織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內容
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筆試試題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2017年9月16日以后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時間、考試地點、準考證號等信息。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分數線的確定及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本次考試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在筆試結束一周后通過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面試
(一)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本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各崗位擬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名單將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發布。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教育局對擬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審查內容為:報考人員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戶口本、報到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其他必須的材料等)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凡報考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出現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崗位,該崗位不予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加權后總成績,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該崗位不予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教育局統一安排,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至少兩人組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1、由原工作單位或社區及村級黨組織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材料內容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2、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考核考察對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4、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再審。
報考人員應按考察組規定的材料內容和時限提交相關材料,不按考察組規定的材料內容和時限提交,視為放棄被聘用資格。
放棄被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資格再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該崗位不予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丹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舉報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教育局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委辦聯合下發文件,確定最終聘用人員名單。
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的排序選擇招聘學校,并服從安排到相關村級學校工作。
因各種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丹人社發[2011]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七、政策待遇
(一)納入“特崗計劃”的教師,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以下簡稱“服務期”)。在服務期內,可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間流動;服務期滿后,方可交流到市級及以上事業單位。
(二)納入“特崗計劃”的教師取消見習期、提前定職定級。
(三)納入“特崗計劃”的教師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學教師標準執行。
(四)納入“特崗計劃”的教師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兩者不兼得。工作滿兩年的特崗教師,經公示無異議后,其所申領的國家助學貸款由政府代為償還;工作滿四年、未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特崗教師,經公示無異議后,其學費由政府一次性返還。
(五)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資金由省級財政全額進行專項撥付。
本公告發布后,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2017年丹東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給予全程監督。對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如有“因人畫像”、“因人設崗”、“量身定做”、“蘿卜招聘”等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希望知情人士于2017年8月25日以前,以電話、親訪的形式向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舉報問題要實事求是,應告知真實姓名,并留有24小時暢通的聯系電話。凡是有線索和證據的舉報,我們都將認真查處,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咨詢電話: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15-3192715
0415-3192313
丹東市教育局 0415-2305583
東港市教育局 0415-7122530
鳳城市教育局 0415-8141113
寬甸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0415-5122062
舉報電話: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15-3192715
0415-3192313
附件:
1. 2017年丹東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信息表
2. 2017年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東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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