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興隆縣事業單位招聘52人公告
根據承德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字[2011]87號)文件精神,結合縣直和鄉鎮2017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按照承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準的編制使用計劃,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擇優選拔公開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指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35周歲(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條件和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根據《興隆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規定的要求確定。統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和專業限制;配偶為興隆縣戶籍的考生不受戶籍限制,但需提供相關婚姻狀況證明;有戶籍限制的必須在2017年9月1日前具有規定區域內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規定區域內(含考入高校因戶口遷出至今仍未遷回的畢業生,須有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特設招聘崗位指承德戶籍,在承德市范圍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項人員。
本次招聘人數:52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通過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興隆縣政府網(http://www.hbxl.gov.cn)、興隆縣電視臺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特設崗位報名時間為8月30日-8月31日;其他崗位報名時間為9月1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興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一樓,聯系電話:0314-5052802)。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填寫《興隆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資格審查及繳費。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考生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5、競爭比例: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通知報考人員改報一次其他崗位。特設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特設招聘崗位在規定報名截止時間無人報考的,非服務基層四項人員可以報考,設定開考比例,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
(1)筆試將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閱卷。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
(3)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每科滿分100分。
(4)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9月15日8:30—17:00。
(5)筆試時間:9月16日上午8:00—12:00。《職業能力測驗》(8:00-9:30);《公共基礎知識》(10:00-12:00)。
(6)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7)筆試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將在準考證中明確。
2、面試
(1)根據招聘計劃,分招聘崗位,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進入面試(特設崗位除外)。如遇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成績采取評委當場亮分形式,成績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方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5)面試時間10分鐘。
(6)面試人員提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按順序依次面試。
(7)面試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時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結果保留2位小數。為確保招聘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
(8)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試總成績的合成: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2×60%+面試成績×40%(結果保留2位小數)。
按照各招聘職位計劃人數與各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試總成績如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如出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相同者,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曾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全部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3、體檢
體檢由考務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資格,按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對應屆畢業生的考察側重于查閱檔案、在校表現、現實表現、學業成績的考核;對往屆畢業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綜合考察方式進行。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4、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其它資格條件的;
5、考察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相關材料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近三年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的;
8、其它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最終聘用名單,出現空缺時依次遞補,并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政府批準予以聘用;公示期發現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取消錄用資格,依次遞補。
六、聘用審批及待遇
1、公示期滿沒有疑義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統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簽訂《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入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人員在興隆縣服務期限不得低于五年,期間本人不得申請向縣外調動和交流。
七、紀律與監督
1、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縣政府成立興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各相關部門要通力配合,群策群力,保證此次招聘工作穩步實施。
2、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具體工作人員要按相關規定,嚴格堅持程序和標準;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