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南平松溪縣林業系統事業單位招聘5人方案
來源:松溪縣人民政府
2017-08-29 14:00:55
關于競聘上崗松溪縣林業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實林業干部隊伍建設,加快松溪林業改革發展步伐,結合我縣林業實際工作需要,擬面向林業局事業單位公開競聘上崗工作人員5名。現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三章第十條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競聘上崗工作原則
競聘上崗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到林業技術推廣中心、竹業工作站、林業行政執法大隊、鄉鎮林業站工作。
二、競聘上崗名額
競聘上崗名額:5名,其中林業技術推廣中心1名、林業行政執法大隊3名、鄉鎮林業站1名。若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競聘上崗名額,則按報名人數確定競聘上崗名額。
三、競聘上崗對象
競聘上崗的對象為松溪縣林業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職工。
四、 競聘上崗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情操;
2、年齡要求:男50周歲以下(196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女45周歲以下(197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熱心于林業事業,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競聘上崗程序
競聘上崗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具體程序及辦法如下:
(一)發布公告
在林業局公示欄發布公告,時間為2017年8月28日—9月1日。
(二)報名、資格審查
1.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9月4日—9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共2天。報名時間截止2017年9月5日17:30。
2.報名地點:松溪縣林業局黨政辦公室。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3張1寸免冠半身照片;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②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松溪縣林業局事業單位公開競聘上崗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4.資格審查
由縣林業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競聘上崗工作過程,如報考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競聘上崗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同類競聘上崗。
5、準考證的領取
報考人員于2017年9月7日到縣林業局黨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獎勵加分
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3分,省部級表彰獎勵2分,市廳級表彰獎勵1分,縣處級表彰獎勵0.5分。獎勵不重復計分,取最高檔表彰計獎勵分(近五年表彰)。正股級職務加1分,副股級職務加0.5分。
(四)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縣林業局共同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筆試內容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017年9月9日,下午 15:00-16:30,考場設在縣林業局六樓會議室。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2.考核:按筆試成績加獎勵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與競聘上崗計劃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分數相同,則以從事林業工作年限長者優先;若工作年限相同,則以第一學歷高者優先。
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情況。
3.公示: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在縣人社局或林業局公示欄內公示7天。
4.審批及調動: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競聘上崗的,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后,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手續。
六、紀律要求
競聘上崗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七、咨詢電話
本方案由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縣林業局辦公室電話:0599-2327177。
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松溪縣委機構編制
委員會辦公室
松溪縣林業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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