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招聘400人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不斷滿足稅收現代化建設的工作需要,進一步推進廣東省國稅系統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決定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廣東省國稅系統2017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省國稅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0名。招聘崗位具體情況詳見附件《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八)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因違法犯罪受過行政拘留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九)境外高校畢業生應在面試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材料。
(十)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門戶網站(http://www.gdrsks.gov.cn)登陸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信息系統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11日9:00至2017年9月13日18:00。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規定的條件和時間進行報名,應詳細、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表,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誠信報名,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自行在報名網站上打印準考證。本次網上報名,招聘機關不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人工初審,由報考系統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進行自動匹配。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 最終成功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情況于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之內對外發布。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沒有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至滿足1:3比例為止。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3人,無法達到1:3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4.報考咨詢。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將設置咨詢電話(020-38352223),安排工作人員接受咨詢,咨詢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筆試。
1.組織筆試。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筆試安排在2017年9月中下旬進行,筆試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打印準考證、筆試日期、考場安排等事宜將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等單位的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考試當天報考人員無法出具報名時的身份證件但仍堅持要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應說明具體緣由,填寫承諾書,并服從工作人員關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筆試成績。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信息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未達1︰3比例的崗位,不進行調劑。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將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等單位的門戶網站公布面試對象名單及相關事宜。
2.確認面試意愿。面試對象應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如面試對象提出棄權,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3.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安排在面試前3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審核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面試對象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者棄權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4.集中組織面試。面試安排在2017年10月上旬進行,面試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面試日期、考場安排等事宜將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等單位的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計劃招聘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對象提出棄權或者經過復檢仍不合格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確定體檢對象。
3.考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組織各單位工作人員成立考察組,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實施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招聘人員。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規定的時間內前來報到,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安排在事業單位工作,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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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