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晉中靈石縣公益性崗位招聘274人公告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山西省就業促進條例》、《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辦法》和《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補充辦法》,有效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及時幫助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靈石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等52個單位招聘環境保護協管員、社區矯正協管員、法律援助等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類型及數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274人,全部為畢業五年內的困難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具體如下(見附件)
二、招聘人員范圍
高校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招范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包括自考、函授、電大、黨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畢業生。招聘范圍為我縣生源,即升學前戶籍為我縣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具體為:
1.“零就業”家庭成員: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零就業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
2.長期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3.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升學前戶口為農業戶口);
4.高校殘疾人畢業生;
5.父母一方為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另一方為我縣城鎮或農村長期失業人員的高校畢業生(非農業戶口);
6.生活困難的失地農民家庭中(含“村轉居”)的高校畢業生;
7.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的軍轉干部或特困企業軍轉干部的家屬和子女(注:此類人員須經當地軍轉辦加注意見)。
上述人員均需先到縣就業指導中心(勞動保障大廈4層405室)領取《就業創業登記證》,并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后方可報名。
(注:已享受公益性崗位三年合同期滿的、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未到期的除外。)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2.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5日
2.報名地點: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大廈六樓會議室)
3.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1張;
(2)已經加蓋“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專用章”的《就業創業登記證》和身份證原件;
(注:有應聘意向者,務必于9月15日前到靈石縣就業指導中心(勞動保障大廈4層405室)領取《就業創業登記證》,并進行就業援助對象認定。)
面試。本次招聘不組織筆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當場進行面試,招滿為止。
(三)公示。從面試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的工資為每月1420元(工資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政府就業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自己承擔)。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員均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由招聘單位按照《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辦法》、《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補充辦法》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七、監督
本次招聘活動,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投訴。
投訴電話:0354--7619500(縣人社局辦公室)
咨詢電話:0354--7619505(縣就業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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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