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滄州海興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招聘59人公告
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現有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準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單位14個,招聘工作人員59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海興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應聘人員可以通過海興政務網查詢。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經認證)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8月29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7年8月29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
(一) 組織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 2017年9月5日8:30至9月7日下午17:00。
2、報名地點:海興縣青少年活動中心一樓大廳。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可登錄海興縣政務網(http://www.haixing.gov.cn)下載《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持近期1寸同版藍色正面免冠照片6張并攜帶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需有帶公安廳戶口專用章的首頁、本人頁)、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到現場報名,經現場初審合格者,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報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類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按滄州轄區生源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學畢業證(高中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高中畢業證、初中通過“3+2”模式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初中畢業證)
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需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基層單位和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并有主要領導簽字)。
報名過程中相關專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的審查由縣衛計局、縣教育局負責,學歷等條件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4、準考證發放:報名合格人員按照海興縣政務網發布的領取時間和地點準時領取筆試準考證。
5、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3:1(醫學類要求有鄉鎮衛生院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和招聘現仍在本縣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大學生村醫和三支一扶支醫人員”的崗位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原則上不得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報考統一招聘綜合類崗位(包括海興中學計算機崗位;海興縣醫院會計崗位)的考生參加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筆試;報考統一招聘醫學類崗位的考生參加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統一招聘教育類崗位的考生參加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
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統一招聘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統一招聘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果在海興政務網上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面試
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綜合類、教育類和醫學類(不含要求有基層衛生院工作經歷的崗位和招聘現仍在本縣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大學生村醫和三支一扶支醫人員”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醫學類要求有鄉鎮衛生院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和招聘現仍在本縣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大學生村醫和三支一扶支醫人員”的崗位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綜合類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
醫學類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
教育類崗位面試采取分專業說課的方式(英語學科采用英語說課)。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結果在海興縣政務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時,采取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者的辦法確定排名順序。在此后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衛計局對擬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攜帶筆試準考證和個人檔案、就業通知書。學歷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把關,教師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負責,鄉鎮衛生院工作經歷和執業資格審查由縣衛計局負責。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公布。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可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鄉鎮小學的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崗位,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選擇聘用崗位的順序。選定崗位后,再辦理聘用手續。
鄉鎮衛生院的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先由縣衛計局制定分配方案報縣政府同意,再辦理聘用手續。
(九)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人事計劃和編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國家現行相應標準執行。
五、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參加招聘人員如有就業經歷,聘用前與原單位引發勞資、合同糾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解決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621178
附件:
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