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福州馬尾區公益性崗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
2017-08-31 14:59:49
馬尾區2017年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實現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現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10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
1、區教育局預防青少年犯罪協理員7名;
2、區預青辦預防青少年犯罪協理員2名;
3、亭江社區戒毒康復管理工作站后勤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馬尾區常住人口;
2、持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且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人員除外);
3、區教育局、區預青辦預防青少年犯罪協理員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戒毒康復管理工作站后勤人員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優先招用戒毒康復人員;
4、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后出生)。
三、聘期待遇和崗位期限
1、參照福州市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即2942元/月,單位提供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扣除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每月約2600元。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報酬相同。
3、公益性崗位人員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以外,聘期一般不超過3年。
四、報考事項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6日至9月14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報名地址:馬尾區羅星西路59號人力資源大廈2樓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7號窗口,聯系人:連韻琳,聯系電話:83984149。
3、報名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①《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可在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區勞動工作站、區就業管理中心當場領取并填寫);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③《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④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⑤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另戶籍不在馬尾區,但常住地在我區的,應由常住地的社區出具常住人員證明。
五、其它事項
1、鑒于相當部分申請報名專職勞動保障協理員的高校畢業生在失業時未及時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以致目前在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過程中存在困難,我局將按照歷年福州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的招聘方案,對于2016年8月之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經過區就業管理中心查詢金保工程核實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未有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可視同為已經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于報名時間截止前給予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并注明為就業困難人員。
2、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確認和推薦,并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面試。如崗位報考人數合計超過50人以上,將增設筆試環節。
福州市馬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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