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黔西南州安龍縣事業單位招聘186人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及《關于抓好<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通〔2017〕221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7年安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86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1:《2017年安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生(詳見《職位一覽表》);
2.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取得基層就業(服務)證書)或在崗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3.隸屬于安龍縣鎮(街道)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原戶籍屬安龍縣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
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安龍縣鎮(街道)任職滿1屆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6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未滿3年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察和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2017年8月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8.不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報名及資格審查均采取現場方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報名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龍縣迎賓大道盛世龍城對面)
報名及考務費:100元/人。
(二)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證書。2017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報名,但必須于進入考察階段前提供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已婚人員持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生育狀況證明;
4.一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6張;
5.已辭職或者在2017年8月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持相關證明材料;
6. 在安龍縣服務期滿離崗未就業或在崗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計劃”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須持團縣委、縣“引導辦”出具的服務證明或由省級頒發的基層服務證書;
7. 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人武部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8.駐安龍縣部隊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和單位證明;
9.隸屬于安龍縣鎮(街道)任職滿1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持鎮(街道)黨委(黨工委)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的同意報考證明。
10. 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滿3年以上的,必須持由其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本次招聘考試,鄉鎮事業單位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縣直事業單位職位要求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達1:2比例開考,凡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職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
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報名表》,然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安龍縣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安龍縣籍農村“獨生子女”或安龍縣籍農村“二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4)安龍縣籍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2017年安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填寫加分類別和分值,在報名時未填寫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安龍縣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安龍縣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或“二女結扎戶”,提供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二女結扎戶”證明、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父母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4)退役士兵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人武部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安龍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報名結束后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加分公示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gzal.gov.cn/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還須提交以上證明材料。
(四)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于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 )至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在報名點發放,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所交報名費憑據領取。
六、考試
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入場考試。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1 日(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報考其他職位的考《公共基礎知識》,報考衛生系統職位的考《衛生基礎知識》,報考教師職位的考《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總分150分。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由高到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成績公示地點: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gzal.gov.cn/
八、體檢
1.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遇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面試擇優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2. 體檢時間在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
3. 體檢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縣級及以上國家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4. 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國家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經考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組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作年限未滿3年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
(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四)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六)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七)沒有學籍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八)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九)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其他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情況。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者,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縣政府同意后,填寫《吸收(聘用)審批表》,并報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并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期間,一律不準調動。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被聘用人員5年內不得調離本縣或擅自脫產學習。
(四)新聘用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在本次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記錄備案,5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十二、本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5220102(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附件:1.《2017年安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安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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