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東莞市長安鎮(zhèn)招考聘員28人公告
長安鎮(zhèn)2017年公開招考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鎮(zhèn)部分行政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招考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和報名方法
1、報名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實專業(yè)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yè)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6)除部分崗位特別備注外,其他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7)除部分崗位特別備注外,其他崗位均要求東莞戶籍;
(8)長安鎮(zhèn)鎮(zhèn)屬行政事業(yè)單位聘員以上人員不屬本次招考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名。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填寫《長安鎮(zhèn)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
3、報名時間:2017年9月4日至8日(共5天)。
4、報名地點:長安鎮(zhèn)人民政府812樓組織人事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長安鎮(zhèn)組織人事辦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發(fā)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入圍擬招錄人選后,考生還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和學歷驗證報告。
三、考試方式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1、筆試
招聘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每一個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若未達到每一個崗位1:3的比例,招考崗位減少或不開考。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yè)知識、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評委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資格的,相應職位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招錄人選,在長安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招錄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簽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長安鎮(zhèn)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咨詢電話:8553391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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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鎮(zhèn)人民政府人事辦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