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嘉善縣事業單位招聘103人公告
為滿足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63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3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7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請于9月4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嘉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http://www.zjjiashan.lss.gov.cn/);
嘉善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
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嘉善縣常住戶口的人員,部分崗位戶口要求詳見附件《2017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2017年9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4.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工作人員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及身體狀況: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在(一)中所列的第3條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部分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7年9月19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在2017年9月19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條件的可以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本次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9時-2017年9月21日17時。
報考人員在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予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4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0時-2017年9月26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9月26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7日17時。
4.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9月25日9時-2017年9月28日16時。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8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0日期間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17年10月21日。
筆試試卷為綜合管理類(A類),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A類)》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滿分為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中共嘉善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中共嘉善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以上和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工作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各崗位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專設殘疾人招聘崗位對相應殘疾類別及等級只做復核,不列入認定范圍。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六)公示。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在2017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7:00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截止2017年9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9月29日17時前至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先完成繳費后退費)。報考專設殘疾人招聘崗位的人員,免收考務費(先完成繳費后退費)。
5.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6.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7.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4126195。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核、公示等事宜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可在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查詢。
監督電話:0573—8412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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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xls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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