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日照市直專項公益性崗位常態化招聘公告
根據《日照市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方案》有關規定,現將2017年市直專項公益性崗位常態化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條件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由市安置部門安排工作后失業、待崗的退役士兵和在市安置部門領取自謀職業金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
(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由區縣安置部門安排工作、目前社會保險關系在市本級管理的退役士兵,原則上參加區縣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也可參加市直招聘。
(三)公安部門專項公益性崗位條件為男性,年齡18至45周歲(1999年6月30日—1972年6月30日期間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無文身,無色肓,無嗅覺遲鈍,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經體檢合格的(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適用的相關文件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經政審合格。
二、崗位設置
招聘崗位見附件。
三、招聘方式
(一)資格確認。申請人首先到市民政部門(日照大廈113室)進行資格確認,符合條件的填寫《專項公益性崗位申請表》。
(二)報名選崗。招聘時間自2017年9月4日上午8:30開始,選崗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申請人持民政部門蓋章確認的《專項公益性崗位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公安崗位的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勞動大廈西側樓(北京路128號)人力資源市場1樓大廳報名并選崗,現場登記,現場選崗,登記順序即為選崗順序。崗位信息根據選崗情況動態變化,依次遞減,直至全部剩余崗位選擇完畢,人員上崗。
(三)報到上崗。申請人選崗后持《專項公益性崗位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簽訂合同上崗。
四、有關要求
(一)整個招聘工作要確保資格確認及選崗定崗工作公正、公開、公平,嚴格按照程序執行。
(二)選崗人員選崗并簽訂勞動合同后不按時報到上崗的,視為個人放棄資格,今后不再作為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三)安置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安排。對存在不按時到崗、無法完成崗位職責、不服從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紀律等行為的,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今后不再作為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四)用人單位要對已報到人員及時安排工作崗位及相應職責,建立健全考核等管理制度,履行主體管理責任。
附件:崗位信息表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財政局
2017年9月3日
2017日照市市直常態化專項公益性崗位職位表(公告)(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