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增城區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21人公告(第二次)
廣州市增城區2017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充實我區各鎮街、“兩新”組織黨務工作人員力量,根據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
本次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共21人。
二、報考條件
(一)身體健康,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黨員;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在2017年9月8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四)具有廣州市戶籍;
(五)熟悉黨的基本知識,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有獨立工作和組織協調的能力;
(六)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8日17時止。
2.報名資料:(1)《增城區2017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電子照片;(4)本人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工)委加蓋公章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掃描件一份(注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和身份證號碼、入黨具體時間等信息);(5)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一份。
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齊全、掃描件必須清晰、準確且保證真實,如發現提供的資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報名方式:將報名所需的全部資料打包放在同一個文件夾(以“姓名全稱”命名),壓縮文件夾后發送至:zzbzzk2013@163.com。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僅對報名資料進行初步核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和聘用審批為準。資格初審合格者,確定為參加筆試人選。資格初審結果將短信通知報名人員。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視為未報名成功。
報名郵件發送2個工作日后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電020-3282919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詢報名情況和資格初審結果。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9月16日,地點設在增城區社區教育學院(原增城區成人教育培訓中心,荔城街僑中路3號)。
2.參加筆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另行通知領取),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室參加考試。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室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筆試主要測試應考人員黨的基本理論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有關內容。
4.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四)資格復審
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須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1.復審材料包括:(1)《增城區2017年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簽名確認);(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3)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工)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4)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5)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原件;(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張;(7)在職人員須提交本人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2.資格復審時間:初定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設在增城區社區教育學院(增城區荔城街僑中路3號)。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面試對象。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9月24日,地點設在增城區社區教育學院(增城區荔城街僑中路3號)。
2.參加面試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到達候考室簽到和抽簽。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室簽到抽簽或未經現場負責人員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安排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
(六)組織體檢
1.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求和計算出總成績,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組織體檢。具體安排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體檢人選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4.醫院體檢結論做出后,如體檢不合格者安排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項目為不合格的項目,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5.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遞補。
(七)考察、公示
1.體檢合格的,作為組織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2.對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分配到各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3.因組織考察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將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遞補。
四、工資福利待遇
經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工資福利待遇執行增城區黨建工作指導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廣州市增城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3282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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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增城區委組織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