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沈陽工業大學招聘緊缺人才公告
沈陽工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61號)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沈陽工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7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日期為2017年9月11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校園網(www.sut.edu.cn)上同步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報名方式:應聘沈陽校區崗位人員,將應聘簡歷發送至電子郵箱:personnel_sut@126.com,請應聘人員在郵件標題處寫明應聘的崗位名稱。
應聘遼陽分校崗位人員,將應聘簡歷發送至電子郵箱:jingbos@163.com,請應聘人員在郵件標題處寫明應聘的崗位名稱。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程序按《沈陽工業大學人才招聘工作辦法》執行。
面試由學院教授委員會組織進行,面試包括思想政治考核、試講、學術能力和個人素質考評、心理狀況測評等,按崗位計分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面試合格人員,面試合格人員經校學術委員會綜合評價、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五)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在我單位網站(www.sut.edu.cn)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評價、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學校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遞補。遞補僅一次。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24-25496046,0419-5319397
紀律監督電話:024-25496002
附件: 《沈陽工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
沈陽工業大學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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