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金華磐安縣衛計事業單位招聘38人公告
為滿足我縣醫療衛計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業技術人員,現根據《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就2017年我縣衛計事業單位再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衛技人員38名(詳見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德優良,事業心和責任心強。
2.戶籍:面向全省招聘,其中基層護理崗位面向本縣;臨床醫學、醫學影像等緊缺專業戶籍放寬到全國。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基層醫療機構臨床專業,且具有中級職稱人員,招聘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2014年以前畢業的往屆生要求取得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6.限考條件:在本縣衛計事業單位解聘、歷年報考放棄錄用等未滿五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7.須回避的,按《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縣委辦〔2009〕51號)規定執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根據應聘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報名地點:磐安縣安文鎮雙溪口冰巖畈,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磐安縣衛生監督所大樓三樓)。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需帶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戶口簿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非磐安籍的考生,在報名期限以前,可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報名材料(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在領取準考證時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未按規定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遞交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郵寄地址:浙江省磐安縣安文鎮雙溪口冰巖畈,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縣衛生監督所三樓),收信人:呂英,郵政編碼:322300(在掛號信上注明“應聘資料”字樣)。聯系電話:0579-84661354。
5.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名額1.5倍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
6.崗位調劑:個別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與個別報名人數不足的崗位之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進行適當調劑。
7.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2.筆試內容:總分120分,分縣屬卷(A卷)和基層卷(B卷)。
(1)臨床、醫學影像(影像、超聲影像)、康復醫學等崗位:醫學基礎知識和內科學、外科學、診斷學等專業知識。
(2)護理崗位:醫學基礎知識和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基礎護理學知識。
(3)中醫崗位: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基礎知識、中醫和中西醫學臨床知識。
(4)藥學、檢驗、麻醉等崗位:醫學綜合卷。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形式:閉卷考試。考生須同時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5.最低分數線要求:以同類試卷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最低分數線(保留兩位小數),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入圍面試。
(三)面試
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崗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筆試總成績相同,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截止前,書面放棄面試資格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體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筆試、面試成績6:4計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其中招聘崗位在3個及以上的按1:1.5確定體檢對象(有小數的四舍五入)。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考察環節中若有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在該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入圍考察。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公示后按規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一律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員要求在我縣醫療衛生單位服務5年以上(規范化培訓時間除外)。無執業資格人員在聘用后3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批之前放棄聘用的,在該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聘用審批之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
三、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有關情況(資格審查辦法、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結果、擬聘人員公示等事宜)在磐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磐安人才網(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http://www.paws.gov.cn)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學歷應屆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按政策給予學費補償。
(二)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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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磐安縣衛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辦法.docx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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