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9-11 13:45:19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云南省宏觀經濟研究院(省產業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
(二)云南省經濟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
以上2家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計劃或國民教育系列未就業畢業生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
應屆生不受年齡限制,各崗位招聘條件和社招人員的年齡條件詳見附表中各崗位專業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17年9月19日。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 身心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
3. 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和條件,專業技能和基礎理論扎實;
4. 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 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 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17年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ttp://www.yndpc.yn.gov.cn)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短信或電話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網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09:00至9月25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17年9月20日09:00至9月27日24:00;
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9月19日10:00至9月26日1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8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本次招聘考試將在2017年9月26日18: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本次報名資格初審將采取人工審核的方式,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可直接聯系招聘單位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否則將因為審核不通過影響你本次考試報名。通過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僅意味著考生在網上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符合報考崗位所設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單位還將組織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將要求考生提交各種所報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以招聘單位的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請考生務必準確無誤地提交相關報名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
計劃裁減公告于10月12日前在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公布。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審核考生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繳費和準考證
1.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17年9月20日10:00至9月27日24:00時期間完成交費。筆試分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
2.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由省人社廳考試中心統一提供筆試服務,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本次筆試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三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筆試成績占考生綜合成績的50%,博士研究生免筆試,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二)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個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面試前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處組織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地點:昆明市東風東路84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樓10樓人事處(1001室)。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出具以下證件及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能說明個人工作經歷、業務水平、業績的相關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棄權。資格復審期間,如某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則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順序增補其他考生參加面試,如增補考生未在指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地點,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增補1次后,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面試
面試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處組織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考生綜合成績的50%,即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滿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為該崗位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組織考察。
(六)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3113870;
(二)監督電話:0871-631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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