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鄲邱縣招聘人事代理教師245人公告
來源:邱縣人民政府
2017-09-12 11:29:06
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簡章
為提高我縣教育教學水平,參照《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根據縣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45名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為切實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
2017年邱縣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245名。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詳見《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崗位情況表》。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學歷要求: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17年期滿的邱縣人事代理教師不受學歷條件限制)。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教師資格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六)年齡要求:中小學教師崗位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農村教學點教師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7年期滿的邱縣人事代理教師不受年齡條件限制)。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定于2017年9月11日在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按照崗位條件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19日;
2、報名地點:邱縣振興路東段市民中心152室
3、報名辦法: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畢業證書、報到證;②二代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③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④近期藍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所需提供材料齊全者填寫《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報名表》并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對于招聘人數和新報考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考人員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2日由本人持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同時采集個人影像信息。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4日9:00—11:00(120分鐘),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筆試按崗位分別出題,各自排名。考試范圍為所報學科高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
根據招聘計劃所確定的不同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一崗位新參加報名人員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出現并列時一同進入面試。2017年期滿的邱縣人事代理教師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2017年9月27日在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四)資格審察
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審察,其中專科及以上學歷由縣人社局負責審察;教師資格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審察。審察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學歷材料,已婚人員(含離異、喪偶)提供縣級及以上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審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依據報考同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無學生授課的方式進行,從外地聘請專家評委(每組5或7名)現場打分,現場公布。
面試準考證于2017年10月15日在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領取,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當出現被確定為面試人選后不參加面試的情況時,不再遞補,不核減招聘指標,不影響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之和,每一崗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當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筆試成績也并列的,一同進入體檢。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醫院臨時指定,封閉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資格。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資格后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人員在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權利與義務,合同簽訂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十二個月,含在合同期限內。
聘用人員工資參照我縣普通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不含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并隨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每月由縣財政扣除個人承擔的各項保險后按經費撥到縣教育支付分中心,由縣教育體育局進行發放。檔案及人事關系由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代理,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由縣財政按月撥到人才交流開發中心,由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負責繳納。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縣財政納入預算,每年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算后,由縣教育體育局進行發放。
合同期限內如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
1、所教學科成績連續兩年位列全縣同類學校末位的;
2、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
3、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給全縣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
5、參加邪教組織或迷信活動、有亂收費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6、聘用期間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7、違反《河北省信訪條例》,出現非法聚集、串聯上訪行為的,由學校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8、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9、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達不到用人單位所提出的的合理工作要求的。
三年合同期滿后,根據教師需求情況,按照縣教育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人事代理教師考核聘用的實施辦法》組織考核,經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
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未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將貫穿工作始終,不符合條件的,隨時取消考錄資格。
七、關于2014年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師
我縣2014年公開招聘的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于2017年10月31日合同期滿,原《聘用合同》到期自動解除。該批人事代理教師可自愿報名參加2017年人事代理教師招聘考試,不受學歷、年齡條件限制,不設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例限制,經過筆試后進入面試,根據其報考崗位與新參加招聘人員合并排名,錄用者簽訂《聘用合同》。落選者仍可不受學歷、年齡條件限制,繼續參加我縣今后人事代理教師招聘。
聯系電話:15324119237、0310-8399531
本簡章由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邱縣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崗位情況表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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