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南通公安局招聘特勤隊員簡章
為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建設,南通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3名公安特勤。其中部隊退伍軍人35名,社會人員8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誠實守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三)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工作安排,吃苦耐勞,具有團隊協作精神,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公安特勤: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2、本人有刑事犯罪記錄,有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人有刑事犯罪嫌疑、有正在服刑記錄的人員;3、其他不宜從事公安特勤工作情形的人員。
(五)男性,具有南通戶籍(含縣、市、區),年齡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雙眼單裸視力均在4.8(含)以上,身高1.72米(含)以上,退伍軍人需達到中專、高中(含)以上學歷,社會人員需達到大專(含)以上學歷。
(六)具有視頻制作、網絡維護等特長者,身高放寬至1.65米(含)以上,視力放寬至4.6(含)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8日-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00至17:00。
2、報名地點:南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南通市崇川區青年西路108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報名時須本人到場,并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能證書、立功受獎證書等;退伍軍人除以上相關證件外須持退伍軍人證件。各類證書、證件需交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用A4紙復印),同時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張,現場填寫《南通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隊員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對前來報名的應聘人員,由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原則上不接受公安內部同一性質崗位的二次報名。
(三)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自動進入筆試環節。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主要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寫作能力等。
參加筆試的時間和地點,由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
(四)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共四項,分別是100米、1000米、立定跳遠、俯臥撐。計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此環節中,具有專業技能特長的人員,在體能測試結束后,本著自愿原則,報名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作為優先錄用的依據。技能測試科目視現場報名情況而定。
參加上述測試的人員及組織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
(五)面試
退伍軍人與社會人員分開排名,以筆試成績20%,體能測試成績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序排名,其中退伍軍人按照1:1.5的比例,社會人員按照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行為舉止、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從業經歷等方面。
參加面試的人員、時間和地點由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
(六)體檢
通過面試的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的時間、地點由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
(七)政審
體檢結束后,按筆試成績2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的權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按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政審人員。
政審項目包括應聘人員姓名、年齡、戶籍地址、實際居住地、前科劣跡、現實表現等。
(八)錄用
應聘人員按上述環節進行層層篩選,符合條件者予以錄用。因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因素出現缺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未達到既定招聘人數,按實際確定人數予以錄用。
三、用工性質及待遇
擬實行勞務合同用工,被錄用人員與勞務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待遇參照公安輔警人員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繳納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他福利待遇從優。錄用后試用期為一個月。
四、紀律與監督
招收公安特勤隊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社會各界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咨詢電話:18900645110,監督電話:0513-82023722、0513-85020317。
本《簡章》由南通市公安局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通市公安局特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