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神農架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于印發湖北省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鄂政發〔2014〕41號)文件精神,為落實好駐林區部隊現役軍人未就業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經林區黨委、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林區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計劃在林區駐軍現役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工作人員?,F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ㄒ唬┝謪^駐軍現役軍人未就業隨軍家屬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ㄈ┳窦o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ㄋ模┚哂写髮<耙陨蠈W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的;
(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ㄈ┎荒芘c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ㄋ模┓伞⒎ㄒ?、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受理應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林區人社局負責招聘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實施,林區人武部配合,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具體步驟是:
?。ㄒ唬┌l布招聘公告
林區人社局、農業局于2017年9月13日在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神農架林區農業局門戶網站上將招聘職位、報名方式、考試形式等內容予以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在林區農業局人事科采取現場報名(電話:0719333-7733);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部隊政治機關《隨軍家屬審批表》一份,報名時填寫《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2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如考生報名資格實際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在筆試前資格審查時將被取消筆試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資格條件由林區農業局負責解釋。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林區農業局負責,林區人民武裝部配合。凡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5、領取準考證時間:由林區人社局統一制發準考證。準考證交由林區農業局在筆試考試前發放給各考生,并做好簽收。筆試準考證即為面試準考證,請考生務必保管好。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忌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按招聘計劃,參加筆試人數達到1:2以上方能開考。若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核減招聘計劃。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等知識。筆試重點測試應試人員的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對象,進入面試的末位考生如有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理解、分析、處理問題綜合能力,現場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
因面試棄權等因素產生的招聘計劃和參考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照招聘計劃數和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入體檢環節,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或核減。
3、對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忌偝煽兿嗤瑫r,面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ㄋ模w檢、考核和公示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體檢由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空缺,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核??己斯ぷ饔闪謪^農業局和林區人武部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只能在參加面試人員中確定。
對考核合格人員在林區人社局和農業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因取消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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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林區農業局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嚴格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3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
五、招聘監督
林區監察局派員參加此次招聘工作的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719-3332277/0719-333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