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杭州上城區事業單位招聘57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改善我區干部隊伍結構,滿足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保障事業單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區人力社保局擬組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統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招聘共有29家事業單位推出56個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7名。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2017年度上城區部分事業單位集中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其他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3日。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筆試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環節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5日9:00-9月20日17: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2.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7:00。
初審由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此階段報名系統不對應聘人員開放。
3. 查詢及改報。時間:2017年9月25日9:00-9月25日17:00。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并接受資格審查;未及時改報的,視為放棄。
4. 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9月25日9:00-9月29日17: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繳費結束后,對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取消或酌情核減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于繳費確認時間內持身份證、所在區、縣(市)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杭州市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3室(上城區光復路100號)申請免交報考費。
5.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時間、地點:2017年10月21日(全天),根據報名人數確定筆試地點。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1月3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由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實施前,面試入圍人員按用人單位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上城區紫陽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城市管理崗位和上城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質量安全監督1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上城區人武部出具的身份證明(詳見附件)。報考紫陽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社區任職工作證明(詳見附件)。報考紫陽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湖濱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2崗位、望江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3崗位的社區正職還須提供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任職文件及社區任職工作證明;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區委組織部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和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可在本招考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網上通知。
(三)考核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
考核、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體檢工作。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考核、體檢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后,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杭州.上城”門戶網站(http://www.shangcheng.gov.cn/,信息公開->招聘信息)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1-85225907。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二)報考上城區人民法院司法后勤服務中心審判助理崗位,入圍面試考生在面試前由上城區法院統一組織打字測試,測試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排名安排人員遞補。
(三)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上城區人力社保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五)公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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