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碭山縣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25人公告
為有效緩解碭山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司法輔助人員配備不足的現狀,全面落實司法體制改革各項工作任務,促進縣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科學發(fā)展,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碭山縣人民法院編外合同制司法輔助工作人員25名(書記員15名、輔警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等信息在碭山政府網(http://www.dangshan.gov.cn)、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dangshan.gov.cn)、碭山縣人民法院網(http://rmfy.dangshan.gov.cn)進行公布。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報考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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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專業(yè) |
年齡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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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 |
01 |
15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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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男) |
02 |
7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退伍軍人不受學歷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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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女) |
03 |
3 |
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退伍軍人不受學歷限制 |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四)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筆試、體能(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8-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碭山縣政務新區(qū)六樓622房間)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張。退伍軍人報名的,需同時提供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經審查同意后填寫報名登記表、承諾書各1份。
4、報名費用:報名審查通過后現場繳納考試費用,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共45元。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政治、經濟、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寫作等。滿分120分,時間為120分鐘,本次筆試成績設最低分數線60分。
2、筆試時間為2017年10月1日上午9:00-11:00。
報考人員可于9月30日上午8:00-11:30憑身份證到碭山縣政務新區(qū)六樓622房間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
3、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筆試成績公布:通過碭山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碭山縣人民法院網進行公布。
(三)體能(技能)測試
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體能(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書記員崗位計算機輸入中文聽打按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輔警崗位體能測試內容為女800米跑、仰臥起坐;
男1000米跑、縱跳摸高。
只評合格、不合格,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1:3的比例,在體能(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與費用繳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領取面試通知書時一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在碭山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碭山縣人民法院網上公布。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碭山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碭山縣人民法院網上公布。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為最終的考試總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排序,計算公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1.2×0.5+面試成績×0.5)。
(六)體檢和考察
依照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順序,根據擬聘人數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進行體檢。考察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碭山縣人民法院共同組織,考察時主要了解擬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社會表現等情況,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閱檔案、走訪曾就業(yè)的工作單位和學校、聽取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的意見,全面準確把握招聘人員的情況。
(六)聘用
1、對考試、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碭山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碭山縣人民法院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錄用通知書,由碭山縣人民法院實行合同制聘用管理。
五、相關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工資待遇參照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待遇執(zhí)行,并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現月工資2500元,另給予辦理五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障。
咨詢電話:0557-8095285(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
0557-8095278(縣考試中心)
0557-8037180(縣法院政治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碭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