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體育學院招聘碩士專技崗位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體育學院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體育學院2017年碩士崗位公開招聘計劃》《天津體育學院2017年思政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6.第一學歷學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不含專接本);
7.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招聘信息發布于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不少于7個工作日)。應聘人員需登錄學校公開招聘系統報名,一人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定于9月25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5:00),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資格初審
人事部門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之比低于1:3,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技能(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教師崗位為技能考試,其他崗位為專業考試。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為: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5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果于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四)資格復審
學校將通過群發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提交初審階段填寫的各類材料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五)面試
面試旨在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主要采取試講、答辯、結構化面談等形式進行。面試考官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
面試安排將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評委打分的平均數確定,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學校公開招聘欄內發布。
(六)體檢
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
(七)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學校將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同時,由畢業學校或原單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現實表現等相關材料。
(八)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須按照學校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須經學校同意)完成報到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022-23012022,聯系人:張老師
監督電話:022-23012748,聯系人:曹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