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萬寧市醫療衛生招聘71人公告
2017年海南省萬寧市醫療衛生招聘公告
為解決我市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緊缺問題,進一步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分別充實到我市衛生系統各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導,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我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結構的改善和優化,努力建設一支素質較高、專業配套的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招聘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王 立(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李海寧(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歐天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陳宏躍(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蔡篤龍(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朱 牧(市財政局局長)
唐躍成(市保密局局長)
陳瓊云(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歐天明兼任辦公室主任,何光祖任辦公室副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長),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
三、招聘單位及崗位名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71名,其中市級醫療單位25名,鎮衛生院4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
公開招聘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執業資格、符合招聘條件的國家承認醫學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醫學院校2017年臨床醫學(含全科醫學)本科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執業資格的,被錄取聘用后需在3年內取得執業資格,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熱愛衛生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虛心好學、嚴謹求實;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愛崗敬業精神;
(4)年齡具體以崗位公布的年齡條件為準,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5)身體健康;
(6)在報名期間已通過執業資格考試且能從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通過查詢考試成績但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準予報名;
(7)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我市在編在崗的衛生系統事業單位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雙向選擇、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公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市電視臺、市政府網站等媒體上發布招聘啟事。具體通告時間由領導小組確定。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6日--30日(時間共5天)。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按規定時間到萬寧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地址: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市人民醫院急診往北600米)報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可自行登錄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附件,網址:http://wanning.hainan.gov.cn,也可到報名現場領表)。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3張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執業資格證和學位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含臨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5、本次招聘崗位分為市級醫療單位和鎮衛生院兩個類別。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專業類別的招聘崗位,按崗位專業類別進行招錄。鎮衛生院招聘崗位分為漢族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并按地區崗位專業類別統一為一個崗位進行報考招聘。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小于1:3,報考臨床醫學(含全科醫學)專業崗位的報名人數比例可降低到1:2。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計劃的崗位,允許報考人員在統一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6、報名地點: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海南省萬寧市萬城鎮縱一北路),聯系電話:0898-62232689。
(三)資格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政府網站公布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操作測試和面試。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和2017年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含全科醫學)專業崗位者,考試采取技能操作測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不實行筆試。技能操作測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技能操作測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報考其他崗位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1、筆試。
由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和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筆試試題分為: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含中西醫結合)、檢驗技術、藥學、影像學、麻醉學、護理學等9大類。
2、技能操作測試
技能操作測試按照臨床醫師常用技能進行測試考核,由專家團隊根據操作前準備、評估、操作要點、提問和評價等進行評分。具體內容為: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技能、輔助檢查類使用(根據醫學輔助設備結果,如影像(X線、CT)診斷、心電圖診斷、B超等作出判斷)等。
3、筆試和技能操作測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市級醫療單位55分;鎮衛生院漢族地區50分,少數民族地區45分;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達到上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者,才具有進入面試資格。
技能操作測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報考人員技能操作測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才具有進入面試資格。
4、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或技能操作測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結束后、面試開始前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專家負責。
5、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即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計算。
具有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和2017年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含全科醫學)專業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技能操作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報考其他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技能操作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高分者;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七)選擇聘用單位。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布名單,公示無異議者,選擇聘用單位。選擇聘用單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自主選擇。應聘人員不選擇聘用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高分者)。
(八)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員,選擇聘用單位后,由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高分者;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測試高分者)。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辦、衛計委等職能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給予辦理入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比例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五)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期為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服務期滿后可根據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可調動。
(六)鼓勵聘用人員到少數民族地區衛生院(三更羅、北大、祿馬、南橋、牛漏、新梅等6個衛生院)工作。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鼓勵人才到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工作的若干規定〉》(瓊府〔2007〕43號)第五條規定,對安排在少數民族地區衛生院崗位工作的聘用人員,每人發給安家補助費30000元(以工作每滿一年并經考核合格后計發6000元)。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服務未滿5年的,剩余年限不予發放安家費。上述所需費用,列入市財政預算。根據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農業部《關于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意見》(衛人發〔2002〕321號)第二條第4款規定,對安排在漢族地區衛生院預防崗位和少數民族地區衛生院工作的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給予政策傾斜,由市財政全額撥付。
七、工作經費及編制預留
招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核撥。為做好明年初赴省內外高等醫學院校招聘應屆畢業生,從市衛計系統總編制中(含本次招聘空缺崗位剩余編制)預留40名編制,用于該項招聘工作。
八、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所有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職能和業務范圍,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萬寧市2017年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2、萬寧市2017年鎮衛生院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3、萬寧市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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