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農林大學招聘輔導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農林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農林大學: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廳級。學校位于杭州市臨安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輔導員崗位(專業技術崗)6人。考慮到輔導員崗位工作期間入住學生公寓需要,根據性別分別確定崗位進行招聘,其中男4人、女2人。
輔導員崗位具體要求為:取得研究生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專業不限;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有主要學生干部經歷(含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分團委副書記、分團委部長、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部書記、社團主要負責人等);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水平,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能入住學生公寓3年以上;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9月26日后出生)。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本次招聘的人員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前到崗);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7年12月31日前。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筆試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環節工作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9:00-9月26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9月19日-9月27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9月19日9:00-9月28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40%,面試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7年10月21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卷)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1月3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下一輪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我校網站(http://rsc.zafu.edu.cn/)通知,并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面試者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可分別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主要測評崗位認知、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輔導員崗位面試還包括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作為面試成績評定的考量要素。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環節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rsc.zafu.edu.cn/ “人才師資/人才招聘”專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有關工作安排及遞補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監督部門及聯系方式:浙江農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0571-63740121。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63732719。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