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燕山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房山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燕山教育委員會擬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門及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員會所屬7個單位9個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三)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四)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具有國家承認的、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含戶口在京,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五)年齡在30歲以下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
(六)學歷及專業要求:所招聘教師崗位需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初高中學校師資所學專業應與所報崗位相同或相近。
(七)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八)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報名地點: 燕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石化新材料科技產業基地A座1層大廳)
(三)報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燕山教委2017年招聘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2.戶口本、身份證、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師范專業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件都沒有的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及有關教育常識測驗);
4.未派遣的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畢業生推薦表(蓋就業指導中心章)、大學成績單(蓋教務處章),已派遣的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也需提供);報考要求全日制統招畢業生崗位的考生需提供派遣證;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經歷的證明(保險繳費記錄或勞動合同),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本人自薦材料和證明自己能力的相關材料;
四、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綜合考核形式進行,分為筆試、雙選、業務考核三部分。
(一)筆試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且沒有教師資格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的畢業生,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及有關教育常識測驗。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雙選。筆試合格線與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燕山教研中心
(二)雙選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和參加筆試合格人員,由教委推薦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和敬業精神等綜合素質。由用人單位確定業務考核人選,報教委人事保衛科。
(三)業務考核
備課:根據招聘崗位的學科要求,指定說課教材,接受試講人員按序提前30分鐘抽取課題,并在獨立的準備室內準備,提交教案。教案內容應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板書設計和學科特色。
說課:說課時間為10-15分鐘,說課內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學生特點、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資源和手段、主要教學方法和教學過程,并對自己所講授的內容進行自我評價。
答辯:專業考核工作小組針對所講課程提出問題,應聘者當場答辯,答辯時間為5-10分鐘。
評分:專業考核工作小組成員根據應聘人員的表現在測評表上逐項打分,簽名后交工作人員統計核分。業務考核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業務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
根據業務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如有不合格者,順延遞補。
(二)公示
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房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燕山辦事處政府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四)崗位待遇
對被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正式教師的待遇。
聯系電話:(010)81333635
監督電話:(010)89366912
電子郵箱:renshike4716@163.com
北京市房山區燕山教育委員會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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