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貴安新區國土資源局招聘公告
2017貴州貴安新區國土資源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嚴格堅持公開招聘原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法辦事原則,責、權、利相統一原則,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專業
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專業 | 學歷要求 | 備注 |
貴安新區國土資源局綜合管理崗 | 2 | 專業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聘用人員熟悉電腦操作;2.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獲畢業證和學位證)。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相關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或具有兩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辦公室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截止2017年10月1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8.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9.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如下程序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招聘結果→辦理聘用手續
(一)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及方式:時間(2017年9月20日-9月26日)。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需登陸貴安新區官方網站(http://www.gaxq.gov.c/)自行下載《貴安新區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報名表》(簡稱《報名表》),根據招聘崗位相關要求,真實、準確填寫信息。
(2)所需材料:《貴安新區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者需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任職文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本人滿足崗位需求的相關材料。
(3)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請粘貼到報名表相應位置)。
(4)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
(5)報名表中體現的任職經歷、受獎勵情況等其他印證材料。
以上相關材料投電子郵件(聯系人:劉威,聯系電話:0851-88902802或15761627812,招聘郵箱:3175318521@qq.com )并請準備原件用于資格復審。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審查地點:貴安新區臨時行政中心3號樓不動產登記中心辦公室3226房間(貴安新區百馬大道99號,可在貴陽市云巖區北京路博物館站乘坐701路公交車至貴安新區管委會站下)。
3.應聘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資格審查相關所需印證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1.在報名人員中經由領導小組研究擇優篩選信息合格者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應聘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及《報名表》紙檔并在“應聘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按1:1成績排名,確定名次進入下一環節。
五、政審和體檢
(一)依據面試成績排名比例1:1,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
(二)由應聘人員自行提供相關政審材料。
(三)體檢由政審合格者自行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自理。
(四)若出現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由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結合面試成績,擇優選取應聘人員進行政審或體檢。
六、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政審、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人員,不予聘用,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人員管理和薪酬標準
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人事聘用合同。
1.聘用人員工資按照《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 貴安新區財政局關于印發<貴安新區編制外聘用人員工資薪酬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執行。
2.招聘單位負責招聘人員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根據臨時聘用人員工作任務確定,聘用期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經委托與貴州林城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由派遣公司代發工資。雙方自愿續簽合同,每一續簽的合同期為2年。
3.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關系的,在簽訂聘用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關系,否則后果自負。
4.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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