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20名公告
來源:普洱黨建網
2017-09-21 10:11:02
2017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79號)要求,經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2017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全省統一選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二、招聘崗位
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簡章》,該簡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e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各縣(區)委組織部。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1日22日(上午8:0012:30,下午2:306:00)
報名所需材料:大學生村官持《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推薦表》(附件2)一式五份到縣(區)委組織部報名。《推薦表》由鄉鎮黨委和縣(區)委組織部審核蓋章,按要求裝入個人檔案1份和有關部門備案;同時提交2張小一寸近期正規清晰免冠照片用于制作準考證。
特別提示:
1.凡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均應報名參加定向招聘,對不愿參加定向招聘的大學生村官,要簽訂自愿放棄定向招錄資格承諾書。
2.大學生村官只能報考服務地所在的縣(區)崗位,不得跨縣(區)報考。
3.準考證領取
時間:9月27日28日(上午8:0012:30,下午2:306:00)
地點:普洱市人社局事業科(思茅區月光路1號市人社局216室)
聯系電話:08792129579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普洱市委黨校;
(4)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2.綜合考核
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于9月29日以前完成綜合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1)個人申報。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簡稱《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報鄉鎮黨委。
(2)初步審核。鄉鎮黨委對《考核信息采集表》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報縣(區)委組織部。
(3)復審及評分。縣區(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組成考核組,對《考核信息采集表》相關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復審及評分,并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評分表》(附件5)。《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內容原則上由報考人員提供材料予以證明,報考人員無法提供材料予以證明的,由考核組予以認定。
(4)結果公示。考核組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報考人員,并在大學生村官服務地的排(班)、村、鄉(鎮)進行公示。
綜合考核分滿分為100分,包括基礎分、加分和扣分。基礎分滿分為60分,考核分以基礎分滿分作為初始分。加分滿分為40分,扣分按照實際扣分項累加計算,不設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評價標準》(附件2)評定。考核分=基礎分+累計加分-累計扣分。
3.面試
面試對象為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完成綜合考核的考生。
(1)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
(2)面試地點:普洱市委黨校;
(3)面試時間:2017年10月11日(上午);
(4)考生進入候考室時間:2017年10月11日7:30以前;
(5)每個考場面試時間
第一輪面試時間:8:30-10:00
第二輪面試時間:10:00-11:30
(6)每輪考生面試時間
第一階段是準備發言階段:每位考生構思討論發言提綱準備發言,共10分鐘。
第二階段是獨立發言階段:考生發言,闡述觀點,每位考生3分鐘。
第三階段是自由討論階段:小組自由討論發言,要求達成一致意見或完成討論任務,小組以6人30分鐘為基準,每增加1人討論時間增加5分鐘。
(7)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結束后,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三)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筆試、面試各占50%計算,其中面試成績由面試和綜合考核構成(面試占40%,綜合考核占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四)確定擬聘人選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如果綜合成績相同的,依照面試、筆試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調劑
在定向招聘過程中,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崗位條件和本人意愿在服務地所在的縣(區)進行崗位調劑和人員補聘。崗位調劑和人員補聘工作于10月13日完成。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于10月13日15日完成。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各縣(區)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2.考察由各縣(區)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于10月15日17日完成,主要查閱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政審。
(七)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于10月18日10月26日在大學生村官服務地的排(班)、村、鄉鎮,以及普洱黨建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和個人放棄3種情形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四、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時上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溫馨提示
(一)筆試結束后妥善保管準考證,以便后續招聘過程中使用。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組織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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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普洱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簡章
2.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推薦表
3.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
4.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評分表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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