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株洲司法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我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司法局是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屬正縣級單位,領導和管理5個事業單位。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是株洲市司法局直屬的正科級(高配副處)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工作敬業,身體健康;
2、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否則,一經發現,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違規進入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人事檔案資料造假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發布公告
各環節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市司法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節假日除外;聯系人:楊忠偉,電話:13973313659)。
(2)報名地點:株洲市司法局人事警務科(株洲市天元區鼎誠大廈B1107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1、自行下載《株洲市司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司法考試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
3、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算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30日);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市司法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為公文寫作能力測試(占70%)和法律專業案例分析(占30%)。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報名人數未達到1:5比例的,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市司法局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市司法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開招聘崗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應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司法局:0731-28689090(咨詢)、0731-28685355(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司法局人事警務科負責解釋。
本地下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和報名表
株洲市司法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