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吉安吉州區行政審批局招聘10人公告
吉州區行政審批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服務環境,更好地服務企業及群眾,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公開招考,按信息發布、報名、面試、筆試、體檢、政審、公示七個環節進行。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10名。
三、招聘條件及崗位說明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吉州區戶籍的居(村)民;
2.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年齡35周歲以下(截止2017年9月30日);
3.已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有較強的口頭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5.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中文錄入速度在60字/分鐘以上;
6.身體健康、形象氣質佳、聲音甜美;
7.中文、計算機、網絡編輯等專業學歷或在通訊、金融、行政部門或專業服務大廳1年以上服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法律規定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崗位說明(服從調劑者優先錄用)
1.窗口工作人員:主要在大廳從事業務咨詢、受理、傳件等業務;工作時間為一周七天輪班制。
2.客服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導詢業務、“12343”熱線客服工作、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平臺運營工作;全年無休24小時輪班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由吉州區行政審批局在吉州區人民政府網、吉安市人事人才網、微吉州公眾號、便民吉州公眾號等信息平臺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每日9:00—12:00; 14:00—17:00)。
2.報名地點
吉州區便民服務中心二樓(吉州區韶山西路8號)。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近照3張。
(2)填寫《吉州區行政服務中心 吉州區社區服務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考試形式及內容
1.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10月14日(具體時間以考試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待定;
(3)面試方法及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與人交往技巧、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等;
(4)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進入筆試(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2.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10月17日(具體時間以考試通知為準);
(2)筆試地點:待定;
(3)筆試方法和內容: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相關內容,word 、excel 、ppt 制作軟件熟悉程度測試(打字速度要求:60字/分鐘以上)。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的立場及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最終確定10名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吉州區政府網等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內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開始崗前培訓。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為一年一簽;
2.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期滿后,對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核,90分以上合格,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4.試用期月薪1680元,試用期合格轉正后,月薪2100元、效能考核補貼300元、中餐補貼,并交納社保。
五、工作要求
1.堅持依法依規操作,嚴格按程序辦事,不得隨意更改程序,如發現違規者將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2.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嚴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打人情分、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如發現違規者將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3.考試期間,應遵守封閉規定,關掉所有通訊工具,將通訊工具集中保管,不得與外界聯系,不得擅自離開考場,不得處理其他事務。
4.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進行舞弊、索賄、受賄、謀取私利。
六、監督與咨詢
如有問題請撥打:0796-12343。
本公告由吉州區行政審批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吉州區行政審批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