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平頂山葉縣紀委監察局選聘14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縣紀委監察局決定公開選聘一批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選聘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名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崗位為科員(九級職員)及以下管理人員,其中:文字綜合類3名、計算機管理類2名、業務綜合類9人。
二、選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縣直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學校只限葉縣高中、葉縣二高、葉縣中專教師報名)。
(二)資格條件
1、愛黨護黨,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敢于擔當;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生活情趣健康,沒有不良生活嗜好;
4、參加工作時間的第一學歷為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且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8、達到現所在崗位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審)查的;
4、有其他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行為的;
5、根據相關規定,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結合各崗位自身特點,在崗位的專業等方面作出以下具體要求:
1、文字綜合類:專業不限,但本人近5年來需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表過文章2篇以上(含2篇)或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表過文章5篇以上(含5篇);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為:《新華社內參》、《新華社每日電訊》、《半月談》、《瞭望》、《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求是》、《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監察》、《黨的生活》、《黨風廉政建設》、《河南日報》、“清風中原”手機報和微信公眾號。市級報刊雜志為:《平頂山日報》、“清風平頂山”手機報和微信公眾號。
2、計算機管理類:計算機類專業,包括計算機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信息、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安全與管理、軟件技術、信息技術、信息安全等。
3、業務綜合類:法律類專業,包括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商法等;財會金融類專業,包括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證券、審計學、投資學、財政學、稅務、稅收、統計學、銀行學、保險等。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聘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本人現場報名,不得替代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者請按要求向縣紀委組織部(縣委辦公樓527房間)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現場報名。
報考者填寫《葉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貼照片),并加蓋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提交如下資料:(1)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編制臺賬復印件1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或縣編辦出具的在編證明、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在崗證明和縣財政局出具的財政全供證明;(3)1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2張(需和報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4)報考文字綜合類的,發表文章原件及復印件。(5)2007年5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需提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文件或公開招聘備案表(由所提供單位加蓋公章)。報考人員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人事手續進行初審。
各類選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對于因核銷不再招考的選聘崗位,報考者如符合其他選聘崗位條件的,可申請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聘崗位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選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本人和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人員攜帶有關資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單位黨組織同意報考證明;(3)1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4張(需和報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4)干部人事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黨紀法規相關知識和申論,共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入場,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以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文字綜合類、計算機管理類、業務綜合類按擬選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出現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均確定為面試人選。應聘者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的方式及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以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程序對確定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在指定單位、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聘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等情況,按照1∶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查閱干部檔案及有關資料,核實報考者的報考資格條件。
若出現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依次比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若出現成績、體檢、考察無法比較時,則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確定。
(七)公示和借調試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聘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研究確定借調試用,見習期半年。見習期間,擬聘人員應脫離所在單位工作,不辦理轉任手續。
(八)辦理聘用手續
見習期滿經考核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選聘人員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本次選聘期間請報名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若選聘工作需要與本人聯系,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棄權。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為保證干部選聘工作順利進行,報名人員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三)本公告及有關表格可登錄“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咨詢電話:0375-6118516。
(四)本公告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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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
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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