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荔灣區海龍街招聘國土資源協管員3人公告
海龍街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協管員的公告
為做好我街國土資源相關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協管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國土資源協管員3名。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能夠適應戶外巡查作業的艱苦環境。
(三)具有廣州市戶籍,大專以上學歷,有一定工作經驗、持駕照者優先。
(四)有較好的文字基礎、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運用office文檔處理軟件。
(五)年齡在22周歲以上(1995年9月1日前出生)。
三、崗位薪酬及待遇
1.按海龍街編外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2.購買“五險一金”。
四、報名
(一)時間:
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至10月10日(星期二)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二)地點:
荔灣區龍溪大道288號308室,聯系電話:81403482。
(三)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交復印件,并須提供原件核對(原件經核對后退還本人)。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四)開考人數: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后方能開考。
五、考試時間
經我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電話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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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海龍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