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阿壩州松潘縣基層衛生系統招聘救護車駕駛員公告
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基層衛生系統基層衛生院救護車駕駛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聘。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德行為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戶籍在松潘縣三年及以上(即2014年10月16日前入戶;本縣考生因升學將戶籍遷出,畢業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的農業和非農業戶口人員;
3.具有高中(含中專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0-35周歲(1982年10月16日-1997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的男性公民;
4.報考人員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A1、A2、B1駕駛證,駕齡在3年以上(含C1照駕齡),能熟練掌握各種駕駛技能,且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記錄。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的駕駛員全部安排在基層衛生系統從事救護車駕駛工作,占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實行聘用制管理。共計9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松潘縣公開招聘基層衛生系統基層衛生院救護車駕駛員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報名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公安局負責政審、戶口及駕駛證審查。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持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再就業優惠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張。先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領取報名信息表,然后到縣公安局進行戶口、駕駛證審查和政審,合格后再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在資格審查和試用等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16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松潘縣政務中心2號樓)。
(三)繳費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確定進入專業技能的考試人員,技考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四)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1)《松潘縣2017年招聘基層衛生系統基層衛生院救護車駕駛員報名信息表》1份;
(2)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4)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部門根據報考者填報的《松潘縣2017年招聘基層衛生系統基層衛生院救護車駕駛員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證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技能考試。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考試成績×50%
(一)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為1:1.5。其中駕駛理論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駕駛操作技術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二)筆試科目及時間
此次招聘,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理論1科,卷面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駕駛操作基本常識;駕駛員職業道德;車輛日常維護保養;道路交通法規;時事政治。
筆試時間初步定在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三)技能考試科目及時間
按照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 1:1.5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發給技能考試通知書。如果招聘名額與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之比不足1:1.5,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專業技能考試人員。
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現場操作的方式(包括場地考和路考),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測試委托專業駕駛員培訓學校對報考者的專業技能進行考試。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視為放棄。
六、優先聘用
末位若出現總成績相同人員,則按技能考試成績、證照等級較高者、駕齡較長者、學歷較高者、政治面貌、是否為退伍軍人和本人現實表現等因素依序優先聘用。
七、體檢及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體檢和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及相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松潘縣紀委監察局(電話:0837-7232671)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將不予受理。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0837-7232680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咨詢電話: 0837—723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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