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延邊州公安局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公告
來源: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9-29 11:05:14
延邊州公安局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州直機關(參公單位)及事業單位實行員額經費管理的新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意見》(延州人社聯發〔2012〕11號)精神,延邊州公安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實行員額經費管理工勤崗位2個,人員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延邊州公安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工作主動、責任心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身體健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9年9月30日至1986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人員;
2、曾因違法違紀,被有關部門認定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6、身體明顯部位有超過3厘米以上的傷疤,有紋身;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中午11時30分至13時30分休息)。
(二)報名地點在延邊州公安局特警支隊(延吉市人民體育場往西1000米)。
(三)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法。
1、報考人員(委托代理人)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學校證明)及復印件2份;近期(6個月內)1寸同一底片(紅底)免冠證明照3張;《延邊州公安局公開招聘員額經費管理工勤人員報考登記表》,登記表可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用A4紙打印。
2、報名。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3、資格審查。延邊州公安局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
4、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體能測試
(一)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包括1000米跑和俯臥撐。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項目
標準男子
1000米男子
俯臥撐
≤4′25″1分鐘
≥30個
(三)體能測試注意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體能測試不通過。
2、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需在測試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試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3、在體能測試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并終止體能測試,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五、考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有資格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考一科,科目為通用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通用理論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待體能測試結束后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網上公布。
(二)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考官由主管局人員組成。
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同時也在網上公布。
(三)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參加加試(加試內容待定)。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延邊州公安局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根據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州公安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以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待遇。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延邊州公安局政治部干部處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的工資,依據延吉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核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單位承擔部分由州財政局核定,由用人單位繳納各項保險;不核定其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個人取暖費。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考試信息,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招聘政策由州公安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433-2242422。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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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 邊 州 公 安 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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