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人民檢察院招考聘用制書記員27人公告
根據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需要,經院領導研究決定,面向全市招考聘用制書記員。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等步驟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數量和條件
(一)招考數量
聘用制書記員27名(男女不限)。如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考人數要求,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
(二)招考條件
1、有團隊意識和奉獻精神,熱愛檢察工作。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無違法行為。
3、大專以上文化,并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計算機應用技能,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法律專業人員。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按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6日至20日。報名者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地點:市檢察院政治部309房。咨詢電話:0735-2280180。
三、資格審查及領取準考證
由市檢察院政治部資格審查后報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10月23日在市檢察院辦公樓一樓大廳粘貼公布。審查合格人員于10月24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①筆試(10月25日上午):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時間為120分鐘,考試范圍為:法律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申論等。
②機試(10月25日下午):考計算機打字、制表等計算機應用技能。
③面試(10月26日上午):由院領導和相關人員擔任主考官,當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每人答題時間限定為5分鐘。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40%,機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20%,三者合計為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聘用制書記員數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項目與標準
按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5]31號)實施。體檢費由個人承擔。如體檢有不合格者,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參加體檢。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1、體檢合格人員經政審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需經過兩個月試用期合格后,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2、試用期每月工資為1200元。聘用期為二年,聘用期每月應發工資標準為:大專學歷的2680元左右,本科學歷的2780元左右,研究生學歷的2880元左右,以上工資含國家規定購買的“五險”,每聘用滿一年月工資增加20元,同時享受誤餐補貼、出差補助、年終福利等相關待遇。
3、聘用期滿,經政治部和有關科室考核,工作表現較好的,可繼續聘用;工作表現不好以及不能勝任工作的,不再簽訂聘用合同。若聘用制書記員因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報請審查同意。
七、此公告的解釋權在郴州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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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