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阜新太平公安分局招聘輔警20人公告
為了加強警務輔助人員的隊伍建設,有效緩解我區公安工作任務日益繁重艱巨和警力嚴重不足矛盾日顯突出的問題,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太平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同意太平公安分局公安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面向太平區戶籍公開招聘20名男性警務輔助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進;
2、熱愛太平,樂于為太平公安事業和社會發展長期做貢獻;
3、身體健康;
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要求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復員軍人可高中以上學歷)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高不低于1.70米,體形端正,不超過標準體重20%,無色覺異常,矯正視力不低于4.5,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語言表達清楚,并通過招聘體檢;
7、服從組織安排;
8、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現已參加工作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責任。
三、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應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證》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等相關證件原件,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2日17時,到太平區就業服務局(太平區紅樹路9號13門)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須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式2份。現場報名時,考生本人須到場,不允許他人代替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發放準考證
考生本人憑身份證于2017年10月13日13:00至17:00到太平區就業服務局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辦法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參考書和培訓機構。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25%。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14日。
筆試閱卷結束后,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 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前,要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25%,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體能測試×50%。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和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時,體能測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和考察人選,人選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市場電子屏幕公布。
(一)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針對招錄人民警察部分項目單獨執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需到太平區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不合格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終止聘用。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太平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考核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直系親屬是否有劣跡前科。考核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和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錄用人選確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的內容為擬錄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總成績、排名,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事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人員,根據考生綜合評價分配到相應的崗位,不服從分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對服從分配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待遇
試用期及轉正后實行月工資1500元,并繳納“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服裝統一由單位提供。
八、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18-6539508。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等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漏考題內容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九、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領導小組,設立招聘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太平區就業服務局,辦公電話:0418-6537659;
(二)相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和人力資源市場電子屏幕實時通知考生,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如出現遞補情形時,因無法與考生本人取得聯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本招聘簡章的解釋權歸太平區招聘工作辦公室。
太平區招聘工作辦公室
2017年10月9日
太平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際雄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王寶成 區政府副區長 太平公安分局局長
成 員:
周 虹 區人社局黨組書記 局長
張立剛 區紀檢委副書記 監察局局長
王曙光 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曹建龍 太平公安分局政治處主任
劉建軍 區就業服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