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衢州市龍游縣廣電總臺招聘3人公告
為加強廣播電視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滿足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用人需求,提高新聞宣傳人員整體素質,根據《龍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龍政辦發〔2008〕156號)精神,現將龍游縣廣電總臺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新聞宣傳工作需要,本次共計劃招聘新聞采編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性別、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35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經歷均計算到2017年10月17日)。
5、公務員、參公人員、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學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面向全國范圍招聘,不受戶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10月10日起,通過龍游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64974/index.html)、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qzrls.com)、“龍游人社”微信公眾號、龍游電視臺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招聘過程中其它信息將及時在龍游縣人民政府網和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敬請關注)。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10月16 ——17日8:30-12:00,14:00-17:00。
2、報名地點:龍游縣廣電總臺(龍洲街道文三路1號)三樓311 室。
3、報名者需攜帶材料:
報名表一份(詳見附件3,考生從網上下載填寫,須粘貼近期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證、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張。
除按上述要求外,本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資格審查:縣廣電總臺會同縣人力社保局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繳納考務費40元,憑身份證和考務費發票于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龍游縣廣電總臺三樓311室領取準考證。
5、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此類計劃將在龍游縣人民政府網和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三)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專業測試的時間、地點及合格線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5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對象(若測試對象確認不參加測試的不予遞補),如該職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不足1:5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專業測試對象。記者職位的專業測試內容及成績計算辦法為:(1)面試,滿分100分,按50%比例折合計入專業測試成績;(2)新聞采編,完成一條電視新聞拍攝、采寫、制作,滿分100分,按50%比例折合計入專業測試成績。攝像職位的專業測試內容及成績計算辦法為:(1)面試,滿分100分,按30%比例折合計入專業測試成績;(2)新聞采編,完成一條電視新聞拍攝、采寫、制作,滿分100分(其中拍攝質量、畫面內容60分),按70%比例折合計入專業測試成績。
(五)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招聘職位入圍體檢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2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六)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測試成績高者確定考察對象。
入圍考察人員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在公示考察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解聘的書面證明,并由招聘單位上報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察聘用資格。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考察期不超過3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在考察期內作出。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七)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擇優確定的聘用對象,公示7日無異議后,由縣人力社保局發放通知書,限期到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收到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如有取消聘用情形,不再遞補)。
不能在規定時間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后須在龍游縣各級事業單位最少服務5年。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龍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4、報考人員對在龍游縣人民政府網和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人力社保局、縣廣電總臺反映。
5、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政策咨詢電話:0570-7014682、0570-7567172、0570-7567171。
公告不明之處,由龍游縣廣電總臺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研究確定,并公告執行。
點擊下載>>>1-4.docx
1:龍游縣廣電總臺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龍游縣廣電總臺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3:龍游縣廣電總臺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承諾書范本
龍游縣廣電總臺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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