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大連瓦房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鄉村醫生招聘146人公告
為做好鄉村醫生隊伍的新老更替工作,確保老年鄉村醫生退出后村衛生室不出現人員斷檔現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13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31號)、《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大政辦發【2015】112號)及《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大政辦發【2016】209號)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一批鄉村醫生。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品德技能優先,熱愛衛生事業、安心農村工作”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籌調配,切實把優秀人才引進到我市鄉村醫生隊伍中,提升我市鄉村醫生隊伍的整體水平,更好地為我市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三、崗位設置
(一)原則上衛生院所在地村不設村衛生室,原有的保持不變。
(二)2000人口以下的村暫設置1人,2000-4000人口村設置2人,4000人口以上村設置3人。原則上應有1名女性鄉村醫生。
面向全市招聘鄉村醫生146名,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瓦房店市2017年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崗位表》。
四、招聘條件
(一)年齡:女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曾在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工作2年以上,防保站出具證明,男女年齡均放寬到50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醫療專業(含中醫、中西醫結合)中專及以上學歷、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臨床、中醫類別報名條件的人員。
(三)原則上在本村長期居住的戶籍人口報考本村崗位,本村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2:1競爭比例時,鄰村可報名,仍未達到2:1競爭比例時,取消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通知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五)基礎理論扎實,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六)身體健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與原單位存在勞動爭議尚未解決的。
5、存在非法行醫受過處分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通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lwfd.gov.cn)、瓦房店衛生計生微信公眾平臺、各鄉鎮衛生院、防保站、各村委會向社會公布招聘方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瓦房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醫政科。
2、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上午8:30—11:00時,下午13:30—16:00時。
3、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本人現場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采取誠信承諾制,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整個招聘工作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持如下材料:戶口薄、畢業證、身份證、學歷認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5、資格審查:邊報名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學歷、戶籍和其他條件。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6、報考人員公示。報名后,由各衛生院、防保站對報名人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律撤銷。
7、2017年10月23日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地址:瓦房店市衛計局醫政科。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門,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7年第三版)占20%;全科醫學知識占80%。滿分100分。筆試分兩部分題型,主觀題占40%,客觀題占60%。
2、筆試時間及地址以準考證為準,考試時間2小時。
3、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開考后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時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四)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成績公布后,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本人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證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若筆試成績并列,則增加并列者進入面試,若不達比例的崗位,全部進入面試。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通過回答問題,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知識水平和舉止儀表氣質等,參加面試的考生應使用標準的普通話回答問題。
3、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各測評要素所占比例為:綜合分析能力25%、言語表達能力20%、應變能力25%、舉止儀表氣質10%、專業知識能力20%。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
5、擬被錄用人員的確定: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崗位可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被錄用人員進入體檢環節。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具有較高學歷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一致的加試一場面試。
6、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網站、瓦房店衛生計生微信公眾平臺、各鄉鎮衛生院、各鄉鎮防保站公示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擬被錄用人員在指定醫院接受健康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由本人負擔。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七)公示
體檢結束,經審核合格的人員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網站、各鄉鎮衛生院、鄉鎮防保站及村委會公示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根據公示情況及體檢結果確定聘用對象。同時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注冊手續。新聘人員試用期1年。
(九)崗前培訓
由市衛計局統一安排聘用人員進行為期1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培訓結束后統一考核,合格后由所在鄉鎮衛生院安排上崗。
六、其他相關要求
(一)本次考試、考核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評委和監考人員中凡有直系親屬參考的,要主動回避。在整個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二)各參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報名、筆試、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請留意公告網站,同時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
(五)本次公開招聘設立咨詢電話: 85616873,85616895.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