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蘇仙區事業單位選聘27人公告
2017年郴州市蘇仙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27名工作人員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5〕42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區委、區政府同意,2017年郴州市蘇仙區面向郴州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名。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聘計劃
計劃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名,其中管理類崗位21名,專業技術類崗位6名。具體招考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報考選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須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或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報考郴州市第四人民醫院的工作人員須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或使用全額(含差額)撥款事業編制;
3.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或合格及以上;
4.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詳見附件1《計劃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在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10月25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報考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10月25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5.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10月2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公務員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 蘇仙區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選聘程序和辦法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需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現場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繳費。選聘考試考務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4.報名地點。蘇仙區行政中心大樓0318、1012、和1213室,各崗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地址:郴州市蘇仙區觀山洞街道郴縣路177號。市內乘22路、105路到蘇仙區行政中心站下車即到;市內乘59路、108路公交車到蘇仙區檢察院下,沿桂園路走100米左右可達;市內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車到高斯貝爾下,沿桂園路走500米左右可達。)
5.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11月9日-10日上午12:00。領取準考證地點: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蘇仙區行政中心大樓1018室領取。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表,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
(3)取消選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10月31日在蘇仙區門戶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11月2日16:00前前往蘇仙區行政中心大樓1018室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憑票據退還報名費。11月3日將公布核減招考計劃數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報考人員本人進行。
1.資格審查內容。報名時,①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打印好《蘇仙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蓋章處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行政公章;②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③報考人員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④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使用編制情況的證明,無法提供使用編制情況證明的,一律取消選聘資格;⑤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1張和與照片相同的電子照片,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相同的電子照片傳至指定的郵箱。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中的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的,《公共基礎知識》占70分,寫作占30分。
2.筆試時間。2017年 11月11 日(星期六)
《公共基礎知識》: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11月下旬在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照選聘崗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在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面試形式。面試形式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面試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均在在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站公布。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考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6:0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名單在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站公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重點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核工作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形成考察報告。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人社局審核后,在蘇仙區門戶網站公布。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區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考環節相關信息。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7.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選聘服務咨詢電話
考務與政策咨詢: 蘇仙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 2883587。
七、選聘公告中選聘程序的咨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全部下載
附件1:2017年郴州市蘇仙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郴州市蘇仙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
蘇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