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呼和浩特第四監獄招聘警輔簡章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內蒙古恒正集團第四工貿有限公司)面向社會誠聘警務輔助人員,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工作地點: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壩口子村西500米。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人數:招聘錄用人數30名,工作崗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四
監獄警務輔助崗位。
二、招考崗位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主要輔助監獄開展防爆處突、獄內安保巡邏以及獄內重大活動安全警戒工作,執行監獄根據實際情況布置的其他非執法性工作任務。(工作環境比較艱苦,有時需要加班加點。)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者需具備以下條件:
1、招聘對象:
(1)男性;
(2)解放軍、武警部隊退伍軍人;
(3)大專以上(含大專)人民警察學校(院)、全日制體育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3、身高: 1.75米以上(含1.75米);
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中共黨員、入伍期間獲立功嘉獎、擔任過班長、有擒拿格斗特長等經歷或特長的優先考慮。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的,因違法違紀接受過處理的,各類應聘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法律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四、報名及招聘程序
(一) 報名時間:2017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19 日;
(二) 報名方式:報名時請登錄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
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nmgwljy.com/),認真查看“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點擊“在線報名”完成報名,也可用手機登陸報名。
注意事項:報名人員需要求認真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信息缺項無法完成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及證照原件一致;報名及招聘過程保持電話暢通方便接收通知,隨時關注網站查看相關信息。
(三)資格初審
1、接到通知參加資格初審的人員,須按通知要求時間、地點參加、過期不候。未接到參加資格初審通知的人員,恕不再另行通知。
2、參加資格初審人員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需在報名平臺下載“報名表”按要求完整填寫,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原件、復印件,以及立功受獎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3)非退伍軍人需攜帶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學信網學籍和專業證明材料;
(4)中共黨員需攜帶黨員證明原件、復印件;其他有利證明(包括但不限于立功受獎、部隊任職、體育特長等)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3、根據擇優原則,在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初審暨參加筆試和體能測試人員名單。
五、筆試和體能測試
(一)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只提供漢語試題用漢語答題,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筆試及體能測后在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筆試考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采用非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溝通應變能力、儀表儀態等綜合素質。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根據筆試、體能測試及面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比例于在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網站公布擬錄取人員名單。
七、體檢與政審
(一)擬錄取人員需進行入職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民警察職位)”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依次遞補。
(二)政審需持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介紹信,開具本人無犯罪證明,不提供或有犯罪或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工資、待遇等
(一)應聘人員一經錄用與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人社局制式勞動合同。
(二)基本工資2000元/月+績效工資+值班補貼(要求值班);統一參加五項社會保險(個人部分在工資中代扣代繳);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四監獄提供工作制服、工作裝備、工作餐與民警待遇一致。
(三)本次招聘員工的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用工單位、工作地點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呼和浩特新城區攸攸板鎮壩口子村)。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過程中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本簡章由呼和浩特市萬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賽罕區錫林南路盈嘉國際7層709室
咨詢電話:0471—3985007 / 522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