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萬盛經開區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10-20 14:55:48
萬盛經開區2017年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發改委等6部門《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萬盛經開區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與原重慶市萬盛經開區衛生局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市屬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和培養鍛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的萬盛經開區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三、招聘名額
考核招聘人數1名,具體單位詳見附件《萬盛經開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定向訂單醫學生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與原重慶市萬盛經開區衛生局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市屬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和培養鍛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的萬盛經開區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原定向就業協議中定向單位的崗位報名。
(一)報名
1.時間: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時。
2.地點:萬盛經開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科305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大學期間的各類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
(二)面試考核測試
1.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計生局組成面試考核組。面試具體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執行。面試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分值為100分。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等要求,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主管單位會同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學習工作業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體檢及考察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在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自愿在本區服務滿6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鵬 聯系電話:48271663
附件:萬盛經開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定向訂單醫學生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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