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機關事業單今年位全面啟動工傷保險
來源:齊魯壹點(山東)
2017-10-23 08:49:17
原標題:今年聊城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啟動工傷保險
今年聊城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啟動工傷保險
近日,聊城市市直工傷保險工作會議暨工傷預防培訓班舉辦,培訓班上提出,今年聊城機關事業單位將全面啟動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須用人單位為職工參保繳費,職工個人不用繳費,而發生工傷事故后,職工享受社保機構支付待遇的最普惠、最實用的的一個險種。聊城絕大多數企事業單位為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
聊城市人社局副局長魏慶榮介紹,《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市工傷保險制度統籌層次和基金支撐能力不斷增強,工傷保險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單位達到3674家,參保職工50.07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4.01億元,年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員3615人,支付各類工傷保險待遇1.04億元,已連續12年為領取長期待遇人員調整提高了待遇標準。今年年初將機關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疇,使工傷保險制度實現了全覆蓋。也就是說,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認定工傷后能夠及時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其費用基本由社保機構承擔,用人單位基本不用支付相應的費用;即便出現工亡事故,其費用也全部由社保機構承擔,這樣既減少了糾紛,還保障了個人權益。
工傷保險具有強制性、無過錯補償、個人不繳費、風險共擔互助互濟、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等原則,能夠減輕用人單位的經濟負擔及后顧之憂,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的合法權益。
按照工傷保險政策和制度要求,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后,要在24小時內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發送工傷事故快報,詳細說明受傷職工基本信息及救治情況,嚴格遵守職工發生工傷后的申報、審核、待遇撥付工作流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的,在此期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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