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公告
來源:昆明市人社局
2017-10-23 16:12:25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20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選調單位簡介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于1982年4月經昆明市政府(昆政復〔1982〕48號)、云南省政府(云政函〔1983〕95號)文件批準成立,直屬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單位級別:未定級;經費形式:公益二類全額拔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數37人,實有人數18人;根據單位職責任務,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教務科、教研室、總務科。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單位主要職能職責任務情況:
(一)負責昆明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教育,著力提高隊伍素質。
(二)調查研究、了解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數量、質量狀況,提出培訓需求計劃,按需施教。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以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能力為主線,結合改革與發展實際,開展各類培訓。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路332號
二、選調的范圍、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對象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在云南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具備崗位選調條件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2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選調工作人員進入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工作。
(二)選調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團隊意識和責任心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較強的專業技術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從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人員。
(四)選調崗位、人數及條件
選調 單位選調 崗位選 調 人 數崗位代碼學歷學歷性質學科門類專業其他選調條件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專業技術人員1ZJ2017001大學本科及以上國民教育音樂學音樂教育1.從事專業技術音樂教育10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教師資格證和教師系列中級職稱及以上任職資格證書。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專業技術人員1ZJ2017002大學本科及以上國民教育管理學會計及相關專業1.從事專業技術會計及相關專業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資格證書。
三、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就業網、昆明人才網和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官網等發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五華區普吉路332號(昆明市公交汽車綜合修理廠綜合辦公樓5樓)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辦公室,聯系電話:65323584。
(三)報名要求
(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須下載《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單位證明表》(附件2)、《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仔細閱讀選調公告和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
(3)現場報名時需出示出具的相關材料: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單位證明表》一式兩份、《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各類專業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證明本人身份和單位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相關材料。
(4)每名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如在選調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選調人員條件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5)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選調過程中如因電話號碼變更,找不到考生,相應后果由本人承擔。
(6)報考人員咨詢、報名、考試等相關公開選調事宜可致電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辦公室進行咨詢。
聯系電話:0871-65323584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根據選調的條件,由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每個選調崗位人數不得低于2:1的比例。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相對應崗位的選調計劃。
(2)報名截止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發布在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
(3)經預審獲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將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發現弄虛作假者或資格審驗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方式:本次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相關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0871-65323584
2. 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個崗位擬選調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該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選調程序。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出現的空缺,審核單位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由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負責。專業、學科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等設置、審核。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另行通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持相關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半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④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⑥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示。
3.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擬選調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面試采用專業+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綜合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3)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4.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按時參加考試。
(2)考生參加考試前須仔細閱讀考場紀律要求,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3)此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和輔導。
5.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
(3)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六)考察
按照選調計劃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考察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將進入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選調人員,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八)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經學校審議后,報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符合調動條件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選調紀律
(一)考生紀律要求
1.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名、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2.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3.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選調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1. 選調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2.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安排在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3. 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4. 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調人員自愿放棄調動的;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調人員本人的。
2.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3.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負責解釋。
六、監督電話
本次選調工作全程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處、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處、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紀檢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處:0871-63192326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處:0871-63135910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紀檢監察辦公室:0871-63135786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辦公室:0871-65323584
附件:
昆明市經濟干部學校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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