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3名公告
來源:文山人社網
2017-10-24 10:53:03
中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云南省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暫行辦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研究,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文山州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經歷業績評價(組織考察)的原則。
二、選調職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崗位為文山州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3名,其中管理崗九級事業人員2名、專業技術崗位1名。
三、選調范圍
全州各級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公益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如公務員被擬選調,必須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
報考人員通過公開選調調入后,須按崗位設置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
四、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必須與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5.熱愛工作,公道正派,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計算機運用能力、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服務不滿5年、縣(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服務不滿3年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任職試用期的領導干部;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職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選調職位具體要求詳見《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五、選調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自行從相關網站下載《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仔細閱讀,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或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各縣(市)報名人員到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選調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3)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單位+姓名,僅限jpg格式);
(4)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任職、聘用文件等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
(5)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以上報名材料各提供1份,所有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綜合科(州委州政府行政辦公區B425室)。
4.資格審查: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允許報名,不符合條件的拒絕報名并告知其理由。資格審核結束后,在相關網站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進行公布。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后作出決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任何階段均可取消選調資格。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組成,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所占權重為30%,面試所占權重為40%,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所占權重為30%(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評分合并計算)。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選調對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統一設在文山,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近三個月內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成績公布:筆試成績排名情況于筆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公布。
2.面試。按照選調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的方式、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3.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照選調崗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階段的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2.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在面試、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體檢、調動等階段出現缺額或被取消資格的情況,均順延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選調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選調資格。
(四)公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五)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在相關網站進行公開。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相關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并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咨詢電話:0876—2123328(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綜合科)。
中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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