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晉中壽陽縣公益性崗位招聘77人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和《山西省就業促進條例》,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根據《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辦法》(市就辦字〔2009〕7號)和《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補充辦法》(市就辦字〔2014〕10號)文件要求,公益性崗位應嚴格按照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要求設置崗位,面向基層公共服務和管理崗位傾斜,嚴格控制機關事業單位后勤崗位,從嚴控制招用人數,統籌安排人員使用。經市人社局批準,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對接的方式為壽陽縣南燕竹鎮人民政府等44個單位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類型及數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77人,其中就業困難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66人、“4050”人員11人。(崗位需求名單附后)
二、招聘人員范圍
具有我縣非農業戶口(農村高校畢業生戶籍性質不限)、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要求,且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以下就業困難人員,具體為:
1.高校畢業生
招聘范圍為我縣生源,即升學前戶籍為我縣戶籍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全國統招范圍畢業五年之內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包括自考、函授、電大、黨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1)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普通高校畢業生;
(2)生活困難的失地農民家庭(含“村轉居”)中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父母都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4)父母一方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另一方是城鎮失業人員或農民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4050”等人員
(1)女性滿40周歲及以上、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
(2)“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
(3)長期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市失業人員。
上述人員均須先到壽陽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并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方可報名。(了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及程序,請登錄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從“創業就業”欄中查閱《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定部分高校畢業生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通知》。)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2.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招聘程序
(一)就業困難認定及資格審查。
1.認定時間:2017年10月23日—27日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1月2日-3日
2.認定及審查地點:壽陽縣政務大廳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窗口
3.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已經加蓋“壽陽縣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專用章”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晉中市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公開對接。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在壽陽縣返鄉電子創業園(縣委黨校南100米)進行公開對接,各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4050”等人員當場進行公開對接。對未進行公開對接或不按規定參加公開對接的單位,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公示。公益崗位錄用人員名單在政務大廳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經對接被錄用的高校畢業生于11月15日由壽陽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工資待遇
公崗人員的工資為每月1600元(工資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集體部分由就業專項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公崗人員自己承擔)。
六、公崗人員的管理
所有公崗人員均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相關社保手續,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管理辦法》、《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管理補充辦法》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監督
本次招聘活動面向社會公開,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和紀檢組舉報投訴。
投訴電話:0354-4626153
咨詢電話:0354-4622597 0354-463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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