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平頂山汝州招聘交通協管員100人公告
為滿足汝州交通管理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現制定如下簡章: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一)招聘職位
交通協管員:在交通民警指導下承擔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勸阻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報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況和其它重要情況;接受群眾求助。
(二)公開招聘100人
交通協管員100人(按崗位確定男90人,女10人)。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退役士兵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條件;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1. 報考交通協管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紀律嚴明,不怕犧牲,勇于奉獻,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所報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和疤痕,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自愿從事交通協管員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年齡在20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的年齡可放寬至30歲(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文化程度;退役士兵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2.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準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正在汝州市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等;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23日8:00至2017年10月 29日下午17:30,報名網站為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址:www.hnrzrc.iccoo.cn)。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10月 31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現場確認地點為汝州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朝陽路與東環路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園西側)。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的,不能到現場進行確認。
整個考試的相關信息都通過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對外公布,報考者要時刻關注網站上的信息,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 報名要求:
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需登陸報名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本人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和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各一份、學歷認證報告或個人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申請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體檢階段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報到證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在職應聘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加分項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未經現場確認的網上報名無效。
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應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現場確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1. 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原始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為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省情、市情等方面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交通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作弊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3. 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 加分對象及加分標準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以下人員給予筆試原始成績加分:具有汝州市戶籍并在汝州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加10分,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2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四級以上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加2分;在汝州市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加2分;汝州市星級文明村(居)的畢業生加1分。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四)體能測試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計劃聘用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對象。體能測試的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參加體檢。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應聘資格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六)擬聘及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在人才市場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擬聘人員一經公示,不論何種原因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
(七)聘用和解聘
擬聘人員由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以人才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用工單位,并與用工單位簽訂派遣合同,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與聘用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崗位管理協議》,負責本單位交通協管案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和用工單位共同負責聘用人員的人事管理,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工資發放、工資調整等手續,并按規定辦理有關社保項目。受聘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合同每期3年。合同期滿,由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和用工單位根據受聘人員的平時表現和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受聘人員在合同期內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或者出現其他不能適應崗位需要的情況,可以按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四、待遇與經費撥付
擬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汝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的工資及單位應繳納的社保費由市財政按月撥付,聘用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保費從崗位工資中代扣。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汝州市2017年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該項工作的實施。
未盡事宜由汝州市2017年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375—3647639(市公安局政治處)
0375—6028220(市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