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龍巖市永定區事業單位招聘39人公告
2017年龍巖市永定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我區2017年公開招聘部分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人。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龍巖市永定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6、年齡要求: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各職位的最高年齡要求以《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5周歲以內是指1981年10月30日至1999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計算。
7、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7年10月29日前取得。
8、招聘范圍為“全市”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為:①2017年10月29日前常住戶口在龍巖市轄區內的;②籍貫屬龍巖市轄區內的畢業生;③龍巖市轄區內生源的畢業生。招聘范圍為“全省”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按以上原則類推。 (在永定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者”、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視同本區生源)。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龍巖市永定區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報名,聯系電話:0597-3256509。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的正常上班時間。
2、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及各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有關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生提供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人員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證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1份。
(可在“福建永定”網站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下載;網址:http://www.fjyd.gov.cn)
(4)報考費80元。
3、加分申報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考時填報《龍巖市永定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并提供相關材料,由區人社局審核批準,逾期不予補辦(申請時間截止至2017年11月3日)。
4、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區人社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由區人社局核發《準考證》。經審查不合格者,退還報考費。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準考證》發放時間:報考者于11月24日(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和報名發票到區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一) 筆試
1、筆試組織:
筆試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2、筆試內容:
《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筆試時間: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以及2B鉛筆、橡皮擦等必要文具。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
(1)根據筆試成績(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區人社局審核認定的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相關崗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報考專門崗位考生不再組織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定。
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等將在“福建永定”網站首頁“人事信息”欄目公布;網址:http://www.fjyd.gov.cn。
3、面試辦法:
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4、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三)成績計算:
本次考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筆試(含筆試卷面成績和經區人社局審核認定的加分)占50%,面試占 50%。
(四)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可登錄“福建永定”網站查詢。
(五)體檢、考核
1、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①非專門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與招考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②專門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與招考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出現分數相同無法確定體檢人選情況的處理辦法:①非專門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如筆試成績相同仍無法確定的,則按學歷高低、是否黨員、三年內獲獎情況、是否特困戶順序來區分排名確定人選(按順序到某一項目能區分時則不再繼續)。②專門崗位:按學歷高低、是否黨員、三年內獲獎情況、是否特困戶順序來區分排名確定人選(按順序到某一項目能區分時則不再繼續)。③如仍無法確定,則增加一場面試。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3)體檢的組織: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4)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有權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相關崗位在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該崗位按相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2、考察:
(1)考察組織: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2)考察形式:①查閱人事(畢業生)檔案,無行政記過或黨紀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為合格;②報考人員提供計生證明和綜治證明,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無違法犯罪記錄為合格。否則,均認定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對象為往屆畢業生的,如個人人事檔案在外地的,須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到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辦理調檔手續,并在發出調檔函后30天內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逾期檔案未轉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考察資格。
考察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出具調檔函,考察對象應在畢業后30天內將個人畢業生檔案轉到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單位,逾期檔案未轉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考察資格。
五、聘用程序
(一)決定聘用人選:根據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福建永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相關職位招聘人選。
(三)經永定區人社局審批同意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并按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的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書。
1、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2、招聘人選從永定區人社局審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內因本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六、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在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號)規定,實行聘用制。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最低服務年限5年,待遇按照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個別緊缺崗位,急需招聘工作人員的,由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區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比例招考。降低比例招考的,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方能進入面試。實際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職位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筆試合格線為全體參加筆試人員平均分,面試合格線為70分)。
(二)專門崗位由歷年來在永定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者、服務社區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報考單位如實填寫,報考崗位統一填寫“專門崗位”。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四)各招聘職位專業條件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所列類別和專業設置;要求“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取得學位專業類別應與招聘要求專業條件相符;按規定“輔修專業”及學位不能報考。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現在讀非應屆全日制高校學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七)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考生應隨時關注“福建永定”網站,考試各階段相關信息將在該網站上公告,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
(九)考試、考核、體檢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的監督。
聯系電話:0597-325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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