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甘南州紀委選調12人公告
2017年甘肅省中共甘南州紀委選調工作人員12人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全州公務員管理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州紀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選調12名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選調職位為州紀委機關和派駐機構的事業崗位,統一比選,擇優錄用。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全州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2、科級及以下選調優秀大學生。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勤奮敬業,品行端正,作風優良。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經濟、金融、審計、財會、法律等業務或具有紀檢監察、公安、檢察、審判、司法、審計、工商、稅務、財政及其他黨務、行政部門等綜合部門工作經歷的優先選調。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科級干部或碩士研究生報考者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以下(197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4、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2012年10月22日以前參加工作)。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任職試用期的公務員;
5、根據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時間: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2)地點:州紀委辦公樓304室州紀委組織部辦公室;
(3)聯系人:高天齊,聯系電話:0941-8223626(傳真);
(4)報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甘南州紀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附電子版),并由組織人社部門加注意見并蓋章;
②參加工作分配文件復印件、轉正定級文件或公務員登記表、任職文件復印件(由組織人社部門加注意見并蓋章);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最高學歷及第一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藍底照片5張(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
(有寫作特長的可提供正式發表的文章或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初步審查,選調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后確定最終報考人員,對通過資格初步審查的人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初步合格人數與擬選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等比例減少選調計劃。
(二)筆試
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黨紀黨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從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果參加面試人員與選調人數比例低于3:1,酌情減少選調計劃。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根據需要組織加試,加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面試和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差額確定選調干部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體檢、考察人選與選調人數1.5: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考察前,按照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2、考察。州紀委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潔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州紀委機關。考察組要核查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干部基本情況表等情況,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六)公示、調動與任職
1、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提出擬選調對象,分別在州紀委網站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安排擬選調人員到州紀委工作,試用期滿三個月后,經考核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報州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擬選調人員在公示試用過程中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或其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3、任職。結合工作需要按程序任職。
五、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次選調公告在《甘南日報》、甘南電視臺、甘南黨建網、甘南廉政網、中國甘南網、甘南頭條、甘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和媒體上刊登,報名表格可登錄相關網站下載。
2、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1、本次州紀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由州紀委牽頭,成立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編辦相關人員組成的州紀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3、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全程受理干部群眾的監督舉報,在公開選調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12388(州紀委舉報電話)
12380(州委組織部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941--8223626
中共甘南州紀委組織部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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