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佛山順德區普通高中赴北京師范大學設點招聘教師42人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第139號),結合順德教育實際,現就佛山市順德區普通高中赴北京師范大學設點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含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就業人員及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6年、2017年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學科)需求
具體見附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二)教師資格: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屬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報考人員,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一經聘用,必須在引入后1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年齡:要求40歲以下(1977年11月3日后出生)。
(四)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具體可參考《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近但又未列入崗位要求范圍,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除此之外,還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
2.綜合考評成績(或學業成績)排名在年級畢業生總數前30%比例內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學籍成績表和有關證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干部任職經歷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書或任職文件)。
4.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畢業生。專業院校是指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的專門院校。
(五)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2:30時。
報名地點:北京師范大學主樓四季廳
采取現場報名形式。應聘人員根據招聘條件選取招聘學校和崗位(學科),現場提交紙質資料進行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
3.個人大學期間學習和參加社會工作簡歷1份;
4.獲獎證書、資歷資格等證明材料。
招聘學校現場收取報名資料、面談及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情況擇優遴選人員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由招聘學校組織,內容和形式由招聘學校自定。招聘學校該環節面試完成后,以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擇優推薦人員進入復試環節。如果推薦進入復試人員達不到崗位推薦比例人數,則該崗位不開考或按比例遞減指標。所有參加招聘學校按崗位(學科)類別分別進行組團招聘,被推薦參加復試的每位報考人員,最多可選擇組團內的兩所學校填報志愿(并填報是否服從統籌調劑安排)。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復試為綜合能力測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主要考察報考者的綜合素養(包括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面試總分(即復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面試初試時間:2017年11月3日下午開始。
面試復試時間:2017年11月4日上午開始。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學校通知。兩個環節的面試完成后,在面試總分合格的報考者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屬組團招聘的,以組團內同類招聘崗位數計算,如語文組團招聘6名教師的,則按面試成績排序推薦13名報考者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時。
筆試地點:由招聘學校通知。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基本文化素養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報考者憑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報考者,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屬組團招聘崗位的,還需與報考者志愿相結合統籌安排)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被考察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執行,不得聘用。
(六)公示。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聘人員,在順德教育信息網教師公開招聘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業務審查材料,按有關規定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納入順德區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擬聘人員要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學校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按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順德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統籌安排學校崗位)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招聘學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順德區教育局審批。
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2018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其他批次的公開招聘,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經聘用后自行放棄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五、有關事項
(一)本公告招聘條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均可到設點公開招聘高校現場報考。
(三)有關面試、筆試等相應環節情況請報考者留意順德教育信息網以及設點公開招聘高校網站的信息發布。
(四)招聘學校聯系電話見相關附表,有意向報名者可以直接聯系招聘學校。
(五)本公告解釋權歸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757-22830229、22830226;監督電話:2283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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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順德區普通高中赴北京師范大學設點招聘教師崗位需求總表
2. 2018年順德區普通高中赴北京師范大學設點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明細表
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