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海珠區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員管理制度》(試行)的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合同制工作人員。
一、 招聘職位和條件
詳見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止。
2、領取報名表地點:新港街道辦事處值班室(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怡路225號1樓)。
3、報名表送交地點:新港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怡路225號3樓)。
4、報名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填寫《新港街工作人員應聘報名表》,注明本人應聘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辦理)、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可由他人代報名,代報名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1、應聘崗位一至崗位四的人員,需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筆試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應聘崗位五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及體檢
按招考職位與面試成績高低1:1的比例確定組織考察、體檢人選,體檢由街道統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組織考察期間擬錄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組織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
(六)確定錄用人選
三、錄用手續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錄用資格。正式錄用后,按照街道有關規定執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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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道辦事處
2017年10月24日